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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署公安部等发出紧急通知要求集中清理“法轮功”类出版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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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7-27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新闻出版署公安部等发出紧急通知要求
  集中清理“法轮功”类出版物
  本报北京7月26日讯新闻出版署、公安部、国家工商局、海关总署、全国“扫黄”工作小组办公室近日向各地发出紧急通知,决定立即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对“法轮功”类出版物的集中清理。
  通知说,各地新闻出版、公安、工商部门要立即组织精干力量,密切配合,收缴出版物市场上的全部“法轮功”类出版物(含书籍、图片、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并追查其出版、印刷、复制、销售等环节。各地海关要加大对出入境出版物的监管力度,一经发现“法轮功”类出版物,要依法没收。各地新闻出版、公安、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出版物市场的管理。对违规出版、印制、复制、发行“法轮功”类出版物的单位和经营者要严肃查处。各地公安部门对在查缴工作中发现的刑事犯罪案件,要及时立案,依法严惩非法出版、走私、贩运、批销“法轮功”类出版物的犯罪分子。
  通知说,各地各部门已收缴的所有“法轮功”类出版物及各类宣传品都要严密封存,待全国“扫黄”工作小组办公室通知后统一销毁。各地各部门要指定专人,对已收缴的“法轮功”类出版物品种和数量进行登记,并及时向各省(区、市)“扫黄”工作办公室通报,由各省(区、市)“扫黄”工作办公室统一汇总后,向全国“扫黄”办报告。
  通知要求各地高度重视这次集中清理活动,加强对清理工作的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市场上“法轮功”类出版物得到彻底的清理,不留空白和死角。清理中既要态度坚决,又要注意方法,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防止草率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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