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7阅读
  • 0回复

中小企业≠弱小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7-26
第7版(国际)
专栏:

  中小企业≠弱小
  陈庆修
  近年来,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压力下,发达国家的大企业纷纷裁减人员,以提高生产率和竞争力。相反,中小企业却发展迅速,成为提供就业机会的主要渠道。从数量看,中小企业占发达国家企业总数的95%以上,占就业人数的60%至70%。
  90年代初期以来,中小企业、特别是以高新技术为基础的中小企业对经济保持长期稳定发展,尤其对经济保持高增长率、低通货膨胀率和低失业率等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它的迅速发展既有助于保持经济发展的多样性,又有助于带动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增长,并使其保持较强的活力和灵活性。
  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商品出口国,但其50%的出口商品是由有19人以下的小企业制造的,只有7%的美国出口商品是由500人或500人以上的大企业制造的。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进入知识经济时代,只需要2%的人直接从事农业,10%的人从事制造业,其余88%的人将从事“新型的服务性产业”,即“知识产业”,如专家咨询、设计软件系统和教育培训等。而这种新型的“知识产业”公司雇用的职员一般都很少,因为计算机替代了许多人的工作。
  由此可见,中小企业机动灵活,适应市场竞争,具有广泛的发展前景,在开发新产品和满足市场需求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再说,中小企业并不意味着弱小,它们可以产生十分明显的经济效益。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对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等领域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目前,美国中小企业多达3000万家,创造的就业机会占其总数的一半以上。美国副总统戈尔甚至称中小企业为美国的脊梁。小企业在法国也得到了蓬勃发展,目前数量已达190万家。在过去10年里,这些小企业的就业机会增长了21%,而其他企业的增长率却只有8%。除经营小生意外,市场咨询、多媒体电脑制图和其他的专业咨询公司在小企业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随着新的服务业的诞生,未来的就业机会不少将靠小企业来创造。
  当然应该承认,中小企业受资金、人才、信息等因素的制约,在市场竞争中仍处于相对劣势,因此它的发展需要扶持。为完善中小企业管理机制,欧美许多国家都制定了保护中小企业的法律,如美国1958年制定了中小企业法和中小企业投资法,具体包括中小企业技术革新促进法,扩大中小企业商品出口法,中小企业投资奖励法等。
  目前,中国的中小企业超过1000万家,占企业总数的99%,中小工业企业在全国工业总产值和实现利税中的比重分别为60%和40%,中小企业提供的就业岗位占全国城镇就业总数的75%,增长速度是大中型企业的4倍左右,中小企业已成为市场经济最为活跃的经济主体。改革开放以来,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中,中小企业作出了很大贡献。因此,中国的中小企业需要政府继续扶持和鼓励,推动其向更高层次发展。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