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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务公开,从干部使用开始——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试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的调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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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7-27
第11版(党的建设)
专栏:

  厂务公开,从干部使用开始
  ——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试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的调查
  金江山
  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作为我国管道运输的龙头企业,属国有特大型企业。去年底,该企业在重组之后,在企业领导干部改革上,实行了拟提拔、聘任处级干部任前公示制度。作为厂务公开的一项重大举措,此举不仅引起广大职工的关注,也在管道运输系统广大干部中形成一股强烈的冲击波。
  管道局拟提拔、聘任干部公示,是该企业为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积极探索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新机制,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强化民主监督,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避免用人失误而采取的一项举措。其公示对象,是该企业党委常委会或常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的拟提拔聘(任)用的处级干部,公示内容是公示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现任职务、拟任职务等;公示方式是通过本企业报纸和闭路电视系统、拟任职单位进行公告等方式,让广大职工对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不符合任职条件的情况进行举报;对被举报或反映的公示对象,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情况提出意见,提交企业党委常委会或常委(扩大)会议进行复议。
  在这次重组和调整中,局机关总人数由原来的352人减少到274人,处室由原来的24个减少到22个,在聘任的65名正副处级干部中(含副总和局长助理),职务变动的有27人,机关和基层有17人进行了交流。对近20个二级单位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
  近日,笔者与该企业宣传部门的同志就公示制在管道局的实行情况,随机走访了基层职工百余人。
  座谈中,公示制得到了一致的认同。有的人认为,公示制将对“关系干部”、“裙带干部”产生一定冲击。过去干部任用职工觉得很神秘,现在公之于众,让人对于拟任命干部情况一目了然。公示,从制度上为人才脱颖而出创造了条件,选拔干部的标准也上了一个档次。
  离退休老同志认为,管道局领导这次不但讲公公正正选干部,明明白白用干部,而且付诸行动,使我们确确实实感到干部不是在“跑”中成长,而是在干中进步。
  公示制使干部制度改革向前迈进了一大步,给了群众参与的机会。但也感觉这次管道局聘用干部实行的公示制,办法中尚有一些不完善的地方。
  一是公示制个别条款限制了反映情况的渠道。有的同志认为,反映情况必须用真名真姓,在目前情况下很难做到。同时还要求有证明人,即使自己想反映情况,可证明人不一定敢(愿意)反映情况,为此限制了一部分同志的参与程度。
  二是公示内容应更多一些。这次公示的干部,基层大部分人还不认识,电视、报纸只是公示了简历,对政绩没有表述。有的职工建议应加入每个时期工作的主要政绩,这样可以体现管道局领导说的“在干中进步”的思想,使我们的公示干部政绩自觉地接受群众监督,也有利于干部树立“政绩”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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