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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监督促进公正——记甘肃省各级法院院长述职评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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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7-28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强化监督促进公正
  ——记甘肃省各级法院院长述职评议
  马洪滨吕发成
  由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组织、7000多名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全省上下联动评议法院院长的工作,从去年年底开始历时半年,排查了8576个案件,对全省378名各级法院院长和副院长进行了评议。这次述职评议,是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历年来组织的评议活动中时间最长、规模最大的一次。
  评议工作紧紧围绕公正司法这个主题,着重评查群众反映强烈、事实清楚、而又处理不当的案件,人大建议转办但未报结果的案件,检察机关提起抗诉或检察建议的案件,上级法院发回重审和改判的案件,久拖不决、严重超时限的案件,司法机关内部意见分歧较大的案件,当事人不服判决或裁定、多次申诉的案件,审判人员在办案中有明显违法违纪行为的案件。通过评查法院工作和具体案件,重点评价各级法院院长的德、能、勤、绩,并通过对各级法院院长的评议,了解省法院院长履行职务的情况。各级人大评议组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仅省人大常委会评议组就深入到8个地州市、32个县(市区)及11个省属机关单位,听取了500多人的意见。对调查研究中掌握的重点案件,评议组组织专门力量,一件一件进行了阅卷评查,反复分析研究,提出意见,交法院依照法律程序办理。各级法院院长都认真准备了述职报告,在本院进行述职,征求意见。省法院院长根据评议组和干警提出的意见,反复修改了各自的述职报告,在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了述职,认真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针对评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全省各级法院领导班子进行了认真深入的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采取积极措施,认真整改。对340件判决不公、执行不当的案件予以纠正,对42名在办案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分别给予了批评教育、调离岗位和撤销审判员职务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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