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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中央举行第一次全国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会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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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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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中央举行第一次全国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会议
【新华社八日讯】中国共产党中央最近举行了第一次全国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会议。会议着重研究了发展和巩固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为实现国家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而斗争的问题。
会议认为,根据党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党在农村中的基本任务,是要组织和领导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农业增产运动,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将农民的土地和其他基本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制,改变为集体所有制,使农业由落后的小规模生产的个体经济,变为先进的大规模生产的合作经济。而依靠贫农(包括全部原为贫农的新中农),巩固地团结中农,发展互助合作运动,限制和逐步消灭富农经济,这就是党在农村中实现社会主义改造的根本路线。
会议指出:党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事业,是要通过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团结和领导农民群众来实现的。农村中的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中的战斗堡垒,其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事业进展的迅速和成效。为此,各级党委必须经常注意发展和巩固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的工作。
会议认为积极加强农村中党的基层组织的建设工作的首要任务,是必须认真做好发展和巩固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的工作。党在农村中的组织已有了很大的发展。目前,全国二十二万多个乡中,已有十七万多个乡建立了党的基层组织。农村中的党员近四百万人。党在农村中的组织,领导广大农民群众,在长期革命战争和建设事业中,获得了伟大的成就。但是,农村中党的基层组织还存在着不少缺点。这些情况,是和目前党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任务不相适应的。因此,必须经常注意巩固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批判和纠正党员的各种错误思想和作风,以不断提高党员的社会主义觉悟和党的战斗力。近几年来,老解放区农村的整党工作已获得了显著成效,大部分支部都已经过整顿。现在还没有完成整顿工作的支部,必须按照既定计划继续完成。
会议分析了目前农村中已具备的发展党员的有利条件。指出党必须依据中央提出的积极慎重的建党方针,有计划地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的后三年内,继续在农村中发展一批新党员,使全国经过土地改革的乡都建立起党的基层组织。党首先必须注意结合农业生产合作运动,积极地在农业生产合作社和互助组中发展党员;同时还应注意在农村的其它组织中,在党的工作薄弱地区中发展党员。发展和巩固党的组织,是党的建设事业中最根本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做好,不许做坏。
会议研究了农村支部的组织形式问题,认为过去农村党员都是个体劳动者,农村支部只能按照地区为单位来建立;现在互助合作运动有了很大发展,农村支部的组织形式有必要按照地区和生产组织的实际情况适当地加以改变。
会议并且指出: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必须加强集体领导,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健全支部的民主生活。必须经常注意加强和改进支部委员会、全体党员大会和党的小组的生活和工作。会议认为,实现集体领导,建立支部民主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生活,增强党内团结和严肃党的纪律,是党的建设事业中极为重要的原则。农村支部必须为贯彻这些原则而坚决奋斗。会议还研究了加强农村中支部的教育工作的问题。会议认为:目前农村中的支部经常教育的基本内容,应着重关于党的总路线的知识、关于党的互助合作政策的知识、关于共产主义和共产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对农村党员进行关于共产主义和共产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时,应当注意贯彻七届四中全会决议的精神,加强关于党的团结的重要性的教育。支部建立经常的教育制度,培养和配备党课教员,逐步提高教学质量,是加强农村支部教育工作的重要环节。根据各地经验,建立党课制度,每月固定向党员上党课一次或两次,是可行的办法。目前,解决党课教员来源的方法基本上有两种:一是指定县委、区委委员或县、区机关中有讲课能力的党员干部兼任;另一种是从支部中选择政治文化水平较高的支部委员或党员担任。对党员进行教育,必须和每个时期党在农村的中心工作密切结合起来。对农村中党员普遍增长的学习文化的要求,也应该有计划地予以满足。
会议认为,农村合作化运动的发展,迫切需要建立和加强党在农业生产合作社中的政治工作。党在农业生产合作社中政治工作的任务,就是要加强对社员的社会主义教育,正确贯彻党关于互助合作的各项政策,充分发扬社员的生产积极性,增加产量,增加合作社和社员的收入,保证执行国家的农业生产计划和农产品的收购计划,并团结和引导周围的互助组和个体农民逐步走向合作化。根据目前的具体情况,党在农业生产合作社中的政治工作,应注意下面几点:一、向社员进行社会主义工业化、工业农业密切结合和巩固工农联盟的教育;二、向社员进行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不同道路的教育,进行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的教育,进行老社员和新社员、社员和社外群众团结的教育,进行爱护社内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勤劳生产的教育;三、向社员进行党在过渡时期农村工作中根本路线的教育,进行贫农和中农亲密团结的教育;四、指导和监督合作社正确地实行统一经营、按劳取酬、合理分红、逐步扩大公共财产的积累等项原则;五、经常讨论合作社的工作,派遣优秀的党员干部帮助合作社做好各项工作。共产党员在生产和各项工作中要起模范作用。
会议指出,县委、区委加强和改进对农村支部的领导,对于提高农村支部的工作和政治思想水平,是带有决定性的一个环节。会议认为近几年来,各地县委、区委在这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是仍有一些县委、区委对农村支部的工作包办代替,缺乏正确的适当的领导方法;有的甚至长期不过问支部工作,放松领导。这些情况必须迅速改变。今后县委、区委必须把管理支部工作列入经常的工作日程,系统地定期讨论所属支部的工作,经常进行检查和帮助;每个县委、区委都应选择一定的支部作为重点,亲自指导,以便取得经验,指导一般;县委、区委应有计划地选择和培养支部的领导骨干,争取从现在起到一九五七年底普遍将支部书记、委员、小组长轮训一次到两次。
会议另外还研究了整顿落后支部,加强对于落后支部的领导问题;关于加强党的统一领导,发挥乡村中各种组织的作用问题;关于用说服教育的方法进行工作,反对强迫命令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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