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4阅读
  • 0回复

让流动人口管理法制化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1-27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让流动人口管理法制化
  张西
  我国现有流动人口八千万。在沿海地区及大中城市,大量涌入的流动人口已经成为不容忽略的特殊群体。于是,流动人口的管理便成了当今的焦点话题。因为大量的外来人口涌入城市,给当地的经济建设注入了活力,同时也给城市管理带来不少负效应。如何引导和管理好这支流动队伍,社会各界有识之士呼吁,应尽快搭起法制的框架。
  承受着三百万流动人口的北京市,社会各界要求加强对劳务工管理的呼声很高。据统计,租住出租屋的外地来京人员达百万名,为此,北京市制定了《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租赁房屋管理规定》、《房屋租赁许可证》、《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等,使出租屋的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一九九七年四月,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成立了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安、劳动、民政、工商、城建、计生、卫生、共青团等十七个部委和单位共同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公安机关在管理外来人口工作中总结出一条经验——“管好外来房客首先管好本地房东”。
  加强对出租房主的教育管理,是搞好出租房屋管理工作的出路。据统计,各地查获的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外来人口中,租住于出租房屋中的占大多数。要加强外来人口的管理,必须连续不断地清理出租房屋。截至一九九八年六月三十日,全国共登记暂住人口四千零四十五万人,流出目的主要是从事经济活动者三千二百四十万人,其中暂住在出租房屋的一千一百三十四万人。一九九七年,天津、黑龙江、江苏、山东、湖北、广东、贵州等地先后全面开展了清理整顿出租房屋的工作,清除了一批藏污纳垢的窝点,抓获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北京则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三次声势较大的清理整顿。
  清理出租房屋和加强收容遣送工作是公安机关同步进行的两项工作。广东省一九九六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清理无合法证件、无固定住所、无正当经济来源的“三无”人员的活动,清理遣送近六万人,动员四万多人自动返乡。云南省于去年九月底在全省范围开展了清查遣送“三无”盲流人员集中统一行动,共收容“三无”盲流人员九千四百二十三人,已遣送二千五百一十五人。
  去年以来,由团中央、公安部等八部委联合拟定的“千校百万”外来务工青年培训计划在北京、广州等二十三个大、中城市启动实施。“千校百万”计划启动以来,全国已创办外来务工青年培训学校(站、点)一千五百余所,培训人数一百五十多万人次,促进了外来务工青年思想道德、文化素质、法制观念的增强。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地兴建了大批外来人口公寓,为流动人口提供了集中居住的场所和生活、娱乐等服务。北京东四街道还组建了全市首家外来青年俱乐部,开展了一系列有服务功能的工作,深化了外来青年的“第二故乡”概念。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