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阅读
  • 0回复

法院大门向公民敞开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1-27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特别报道

  法院大门向公民敞开
  郭京霞
  去年,中央电视台对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国内10家电影制片厂起诉版权被侵权案的庭审过程,向全国13亿观众进行了长达4个多小时的现场直播,相信大家对此还记忆犹新。中央电视台首次现场直播法院庭审,引起了人们的强烈关注,人们关注的不仅仅是这起错综复杂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而且还把目光投向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这个在全国范围内第一个向社会公开承诺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的中级人民法院。
  1998年6月10日,国旅总社工作人员杨先生来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用身份证换取了一张旁听证,旁听了一个公开审理的案件。那一天,正是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马艾地向社会各界公开承诺,将在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的第一日。马院长承诺:“从6月10日起,凡年满18岁的中国公民,可以凭其合法、有效的身份证,自由旁听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的任何一件案件,新闻记者在文责自负的前提下,可以客观报道任何一件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而杨先生则成为制度落实后第一个旁听的群众。杨先生本人事先并不知道法院的这一新公告,但他很高兴自己有幸成为持有身份证进入法庭旁听的第一人。
  对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北京的律师们是怎么看的呢?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的周律师对法院公开审判赞不绝口,他认为公开庭审是件好事,越公开越好。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的白律师说:“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允许自由旁听,最重要的突破是允许新闻舆论的监督,把公民的知情权还给公民。”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的孙律师认为,公开庭审对法院的当庭调查和辩论将起到公众监督的作用。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为作出这个承诺努力做了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安检门伫立在法庭的门口,还安放了一个巨大的防爆罐,投资20万元建立的电子显示屏正向群众公布开庭的消息,法庭里也增加了旁听的座位。
  从6月10日起,被真正推到老百姓面前的法官们,每天面对公民的监督,他们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完全置于群众的评判之下,他们又是怎么想的呢?民事审判庭的法官潘刚说:“要使群众自由旁听我们审理的任何一件公开审理的案件,而不加任何的修饰,对我们的审判人员确实是一个考验,可以说,我们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是对每一位法官的庭审艺术和执法水平的一种无形考验。”
  截至去年12月底,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接待前来旁听法院审判的群众已达2000人以上。群众对旁听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中国革命博物馆还收藏了6月10日的公告和旁听证。对此,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马艾地认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为保障司法公正迈出了关键的一步,那就是全面落实我国宪法规定的公开审判制度。只有将审判活动置于公众和社会的监督下,实行公开审判,才能更好地实现司法公正。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