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7阅读
  • 0回复

打击经济犯罪的尖兵——天津市公安局经济案件侦查队伍记略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7-28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执法者风采

  打击经济犯罪的尖兵
  ——天津市公安局经济案件侦查队伍记略
  本报记者孟晓云
  预防、遏制和打击经济犯罪,保护经济正常健康发展,是经济犯罪侦查工作的根本任务。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经济领域的犯罪活动日益猖獗。天津市公安队伍睁大双眼,监视着形形色色的犯罪活动,并坚决与之进行斗争。3年前,又组建了一支专门侦查经济案件的队伍,集中力量打击经济犯罪。
  经济犯罪,是新时期公安战线面临的新课题,它已经远远不是过去那种所谓投机倒把、长途贩运或者倒卖票证等小打小闹,而是涉及金融、税务、工商、海关、技术监督、知识产权等所有经济领域。案值越来越大,手段不断翻新,犯罪人日益狡诈。面对发案率的不断攀升,经侦工作承担着沉重的压力。天津市公安局迎难而上,打了许多漂亮仗,侦破了一系列大案要案。例如,1997年,天津一家制衣公司副经理刘玉洁,勾结银行信贷员陈仰佟、程国庆,私刻图章并伪造证明文件,诈骗银行2000万元的案件;1998年于某等3人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引资存款,用高科技手段制造假印鉴和票据的金融诈骗7320万元特大案;1998年郑某、刘某虚开增值税发票逃税款1139万元案等等。这一切,不仅打击了经济犯罪的气焰,挽救了国家和集体的损失,同时也在斗智斗勇的过程中,提高了侦办水平,增强了破案能力,锻炼了队伍。他们以自己出色的工作,救活了一大批因被骗遭受重大经济损失而濒临破产的各类企业,为天津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作出了重要贡献,大大显示了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的威力。3年来,他们相继侦破各类经济犯罪案件几千起,挽回各种经济损失14.2亿元,打击经济犯罪在天津取得显著成效。
  公安工作也是一种服务。3年来,他们很注意经济犯罪的预防工作,结合侦破搞好案前案后服务。一是案前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传授防范知识和技巧,防患于未然;二是案后揭露各种犯罪形式,找出具体管理的漏洞,协助有关单位整改并加强防范。此外,他们还抽调业务好、素质高、有经验的民警,组成小分队,上街向群众和金融单位宣传反诈骗、反假币、完善金融管理方面的防范知识。
  3年来,他们特别重视队伍的管理和教育,年年开展教育整顿工作,走访群众,听取意见,摸索探求规范民警行为的好经验、好做法。在此基础上,他们以公正廉洁为中心,制定了《经侦民警五要,十不准》及《违规违纪处罚办法》,并以此精神检查了1997年以来侦办的案件。检查结果,全系统未发现一起重大违纪问题。3年来,共有176名民警和33个集体立功受奖,一支可信赖的队伍,正在壮大成长。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