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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虫”哪里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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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7-28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税虫”哪里逃
  张玉华
  仅半年时间,犯罪嫌疑人虚开、代开增值税发票240张,合计税价1979.8万元
  这是一起时间跨越两年,空间跨越赣浙两地的虚开增值税发票案,在江西省弋阳县警方的穷追猛攻下,终于在1999年5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负案在逃2年的犯罪嫌疑人应尚中等已全部缉拿归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达300多万元。
  早在1997年春,犯罪嫌疑人应洪福从浙江到江西弋阳县湖山乡的表哥家玩。他得知当地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制定了许多优惠政策,就想投机取巧赚上一笔。回浙江后,他认识了在永康五金城开店的方岩镇人应尚中。他与应尚中一拍即合,一起制定了他们的发财大计:由应尚中投资五金等货物,由应洪福出面到弋阳投资,然后从发票中做手脚赚钱。为了骗取当地政府的信任,应洪福到弋阳后,找到认识的弋阳城郊的农民罗来元,利用其地方熟、关系多的优势为他跑腿。
  1997年2月,应洪福等打着投资的幌子,受到弋阳县湖山乡的热烈欢迎。他们投资两万来元,办起了“弋阳县湖山福康工贸有限公司”。
  表面上应洪福的公司从事五金等各种正当生意,实际上他们是利用办公司的名义骗取增值税发票。刚开始,发票是代管监开的,他们就假装老老实实。日子稍长,他们与税务人员混熟,并且骗取了税务人员的信任。
  应、罗二人见时机已经成熟,就胆大妄为开始了犯罪活动。他们暗中与浙江的应尚中勾结,或从税务部门撕下空白发票,或按应尚中指定的金额、数量、品名开出阴阳票,然后带回永康,给应尚中。应尚中再将发票转手卖给他人,从中捞取好处费。
  发财心切的应、罗等人,从3至9月仅半年时间,就从税务部门虚开、代开增值税发票240张,合计税价1979.8万元。正当他们得意忘形之时,狐狸尾巴露了出来,税务稽查局发现了其中的阴谋。应、罗等见事情已经败露,立即转移了全部货物,逃之夭夭。他们想一走了之,可是他们的如意算盘打错了。
  自从接到报案,弋阳县公安局就开始立案侦查。就算犯罪分子跑到天涯海角,干警们也决不让他们逍遥法外。他们屡次乘着夜色“夜访”罗来元家。然而,罗来元过年过节也不敢回家。
  时光很快走到了1999年5月23日。经侦科接到确切消息,有人发现应洪福在上海闵行区一带活动。接到消息后,弋阳警方立即赶赴上海。一到上海他们就立即投入了紧张的追捕。为了不打草惊蛇,他们雇了一辆出租车,在应洪福打工的地方搜寻,等待目标的出现。当应洪福出现时,很快便被警方制服。通过审讯,干警们得知了罗来元的下落。他们乘胜追击,又捕获了罗来元。
  5月25日两个案犯被带回弋阳。经过审讯,他们供出了幕后指挥——浙江永康的应尚中。弋阳警方立即奔赴浙江,追捕应尚中。一到浙江永康方岩镇,他们就分头行动,寻找应尚中的行踪。几经较量,警方终于将应尚中捕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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