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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赌债竟绑架人质法所不容 遭拘留方痛哭流涕悔之晚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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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1-27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民与法

  讨赌债竟绑架人质法所不容
  遭拘留方痛哭流涕悔之晚矣
  1998年11月14日晚,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北格村张改梅的弟弟张润喜,为索要4万元赌债,纠集数人,将山西省榆次市张庆乡演武村欠债人郭狗胡绑架至张改梅家。张改梅等用铁链将郭狗胡锁在家中,要郭狗胡家属拿钱赎人。17日公安干警赶到张改梅家,救出人质,并将张改梅等抓回公安局拘留。
  张改梅在看守所见到前来探望的母亲及自己的孩子后,放声痛哭,她对着悲痛欲绝的亲人说:“我好后悔啊……”
  她开始真的不知道犯了法,拿她的话说:“我每天给郭狗胡吃喝,只是用铁链锁了他,目的是要他还欠的债,咋就触犯了法。”如今她懂了,虽然她幡然悔悟,然而法不容情。
山西太原市霍玮摄影报道(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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