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颐养今人造福后代——韩国加强治理环境之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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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8-04
第7版(国际)
专栏:通讯

  颐养今人造福后代
  ——韩国加强治理环境之一
  本报驻韩国记者王林昌
  在过去短短几十年中,韩国从贫穷和落后的状态中起步,一跃成为亚洲经济发展的“四小龙”之一,其间自然环境付出了沉重的代价。70—80年代是韩国环境污染最为严重的时期,倚重于高速成长的外向型经济政策导致企业以最廉价的成本追逐高额利润,而无视自然环境保护。汽车尾气的大量排放致使大气混浊,有毒工业废水无节制的排放和垃圾无序的倾倒,造成韩国汉江、洛东江等4条主要江河河水浊臭,鱼类死亡,围海造田使韩国减少了近1/3的滩涂。不计后果的开发,使生态环境遭到空前破坏。在重工业集中发展的蔚山等工业区,甚至出现了严重损害人们身体健康的工业环境疾病。
  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和环境污染,引起了韩国政府和国民的重视和警觉。自进入90年代以来,在短短的八九年间,韩国已制定了28项环保法律,几乎是70年代的4倍。有关环保的基本政策、自然、大气、土壤、水质的保护,有害物质、垃圾、废水的处理,饮用水的管理以及环保费用的负担等,均以法律和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并形成了一整套相互联系、密切配套的法律体系。
  在进行立法的同时,韩国政府还从教育入手,加强人们的环境意识,努力创造与环境相协调的社会文化,设置了从学校到社会的一整套环保教育课程和教育体制。韩国在培养专职的环境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基础上,对国家公务人员和一般市民进行定期定时的执法和护法教育和培训,实施名誉环境监督员制度,加强对环境的监督和宣传。政府还通过建立环境振兴会等方式从财力上支持各社会和民间环境团体从事环境运动和环保活动,进行调查研究和技术开发并为国家环保决策提供咨询。如今,韩国的民间环境团体已近400个,其中由群众自发组织的团体就有近240个,遍布全国的“减少饮食垃圾”、“节约用水”和“利用大众交通手段”等大众性活动就是由这些团体倡导发起的。
  在治理污染上,政府除制定相关法规、法律以及标准外,近年来特别注意利用经济手段治理污染,采取了谁污染环境谁就出钱治理的办法来治理和保护环境。按照这个思路,他们设置了环境改善负担费、废弃物预支费、废弃物负担费、排污费、水质改善负担费等税费负担制度。按照上述有关制度的规定,除农业和林业地区之外,凡建筑面积在160平方米以上的企业和商业设施,都要负担环境改善费;凡开发饮用矿泉水的企业,其矿泉水售价的20%要作为水质改善负担费由国家收回;对生产可回收废弃物的厂家,要按生产量的多少事先收取废弃物预支费,最后按回收量的多少再向厂家返还这笔预支费;对企业生产过程中可造成大气和水质污染的物质,即使未达政府规定的排放标准,也要负担排污费,超过标准则加收罚款。上述经济手段的运用缓解了环境治理资金的不足,不同程度地控制了环境污染的加剧。
  另外,韩国政府还实施“公共部门环保监督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政府推行绿色企业制度和环境标识制度,促使企业自律减少产品对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到目前为止,已有122个企业被评为绿色企业,其中95个企业的155种产品获准使用环保标识。最近,韩国政府还和企业共同发表了《环保宣言》,把过去“管”和“被管”的关系逐步调整成为共同治理和保护环境的“伙伴”关系,从而提高了企业的环保意识。
  (本报汉城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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