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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三年社会捐助寥寥 公安英烈基金遭遇尴尬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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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8-04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多棱镜

  设立三年社会捐助寥寥
  公安英烈基金遭遇尴尬
  郭振清
  这是一个令人尴尬的事实:公安部用于抚恤救助公安英模和烈士亲属的专项基金——全国公安英烈基金,自1997年1月建立以来,仅收到两次来自企业的捐助总共20万元。杯水车薪的基金面对越来越多的英烈家属陷入困境束手无策。
  多年来,广大民警为百姓的安居乐业作出了重要贡献,付出了巨大牺牲。随着暴力犯罪案件的增加,民警因公伤亡日益突出,可以说“天天有牺牲,时时有流血”。这些因公伤亡的民警,年龄大多都在30岁左右,是家里的“顶梁柱”,上有年迈老人,下有幼稚子女。英烈家属因此承受着巨大的精神打击和沉重的生活压力,克服着常人和健全家庭难以想象的生活困难。
  按规定,国家应保障牺牲民警家属的生活不低于或略高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但由于目前国家财力有限,抚恤标准较低。因此,公安部于1997年1月3日建立了“全国公安英烈基金”。全国民警积极响应,已有300多个县、市公安机关捐款1800万元,中央财政拨款2200万元,加上部分金融机构的支持,基金总额目前已超过5000万元,但与英烈家属的困难需要相比,仍是杯水车薪。
  基金建立后,公安部专款专用,严格管理,以基金的利息为英烈家属提供各种一次性补贴。迄今已发放100多万元,项目包括烈士抚恤补助金、英烈子女助学金和英烈抚恤慰问金。鉴于利息有限,公安部只能对部分因公牺牲后被批准为革命烈士的民警家属给予补助,还有相当多的因公伤亡民警家属面临下岗、子女行将辍学、父母需要赡养等多方面困难得不到救助。
  据了解,导致基金社会捐助少的原因主要有:基金的宣传力度不够,许多人还不知道有这样一个基金;一些企业做好事要留名或获利,需要一定的回报。
  公安部负责此项工作的人事训练司工资抚恤处处长刘威华对笔者说:作为执法部门,为了保证执法的公正无私,我们不能对“回报”作出承诺。但我们真诚地希望社会各界的仁人志士伸出友情之手,慷慨捐赠,为更多的公安英烈家属解除后顾之忧,使更多的公安民警义无反顾地冲上一线,惩恶除魔!
  (《工人日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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