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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地携手同保平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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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8-04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法制纵横

  企地携手同保平安
  宝柱
  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搞四个现代化一定要有两手,即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否则,“社会就不可能保持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就不可能把现代化建设搞成功。”
  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现代化建设的骨干力量。搞好国有企业,关键在于深化改革。深化国有企业的改革,是我国改革攻坚阶段的主要任务之一。搞好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必须有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必须有良好的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
  在改革的进程中,许多地方和企业都遇到了社会治安问题的困扰,地方的社会秩序和企业的生产秩序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目前在一些地方,国有企业面临的治安形势仍然严峻,盗抢国有企业财物的犯罪活动屡打不绝,对当地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造成了严重危害。因此,如何做到“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两手都要硬”,是摆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国有企业的领导面前的一个需要共同解决的重要问题。
  近年来,各地和各有关部门通过开展企、地共建活动,就维护国有企业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方面做了许多探索。山东省东营市和胜利油田管理局的党政领导在实践中形成了企地团结协作才能顺利发展的共识,建立了统一领导、共治共建、共保平安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创造了企地携手共建安全社区的好经验,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经济快速发展、社会治安良好,提供了条件。
  东营的经验再一次证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解决我国现阶段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出路。各级党政领导要从维护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企地共建活动,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意义,学习和借鉴东营市开展共建活动的经验,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真正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排除一切影响社会稳定、危害社会安定的不利因素,确保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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