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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依法治国的积极举措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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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8-04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领导论坛

  落实依法治国的积极举措
  司法部部长高昌礼
  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强调,要进一步完善民主监督制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公开办事制度。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担负着惩罚和改造罪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责。在监狱工作中落实好狱务公开,促进公正执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这是把江总书记重要指示与监狱工作具体实际相结合,扎扎实实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具体措施、具体办法,它直接关系到监狱工作使命的圆满实现,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的巩固。
  狱务公开就是让刑罚执行公开地进行,置于社会监督之下,提高执法透明度。具体来讲包括减刑、假释、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等执法环节,以及罪犯的权利义务、劳动保护等情况,都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自觉接受党委、政府、法律、舆论以及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从总体上讲,广大监狱人民警察在执行公务中是自觉接受监督的,是恪尽职守、秉公执法、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清正廉洁的。但是也确实存在极少数执法不严、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腐败现象,严重损害着人民警察的形象。以监狱法和有关法规为依据,实行狱务公开,将刑罚执行过程中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执法纪律和监督投诉方法等公布于众,这有利于打破“暗箱”操作,促进监狱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有助于树立监狱的法治形象,争取全社会对监狱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狱务公开作为实践依法治监的积极措施,已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被誉为“阳光工程”。实践证明,狱务公开畅通了社会监督的渠道,消除了对刑罚执行的神秘感和误解,保障了罪犯的合法权益,增强了罪犯的法律意识,提高了监狱人民警察的执法水平,为发挥监狱惩罚、改造职能,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夯实了坚实的基础。
  各项工作中归根到底人的因素是根本的。实行狱务公开是手段,提高人民警察的素质是根本,而领导则是关键。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狠抓狱务公开工作中,将重视抓队伍建设,用提高民警素质去保证狱务公开制度的落实。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司法行政机关和监狱单位将认真解决执法队伍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高队伍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进一步搞好狱务公开,加强依法治监,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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