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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执法透明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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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8-04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法制人生

  提高执法透明度
  范方平
  我国监狱系统实行狱务公开,使刑罚执行成为一个透明的“阳光行动”。通过狱务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从制度上保证依法、严格、科学、文明执法,避免“暗箱”操作,从而有利于防止司法腐败,促进监狱人民警察队伍的廉政建设,更好地树立社会主义国家监狱的崭新形象。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依法执行刑罚,惩罚和改造罪犯,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是国家赋予监狱机关的神圣职责。建国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监狱工作与整个司法行政工作一样,通过深化改革和不断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自1994年监狱法颁布实施之后,全国各地监狱机关依法治监,依法治警,科学文明管理,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进一步提高改造质量,监狱整体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近年来,根据党的十五大精神,适应国家法制建设的总体发展,监狱系统在刑罚执行这一社会关注的敏感环节和领域,逐步实行狱务公开,将可以公开的办事内容、程序及监督投诉方式等通过新闻媒体公之于众,将刑罚执行置于社会的有效监督之下,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这无疑是监狱系统依法执行刑罚,确保司法公正的一项重要举措。实行狱务公开,不仅能够对刑罚执行机关的执法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制约,从程序上保证执法公正,而且对监狱人民警察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也不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充分表明了监狱系统依法治监,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信心和决心。
  公生明,廉生威。只有公开才能保证公正。狱务公开作为刑事司法领域确保司法公正的必要环节,将进一步促进监狱工作的深化发展,并在即将到来的21世纪,为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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