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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度假休闲场所调查结果:度假休闲 公款消费比例高 价格问题是瓶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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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8-02
第11版(经济生活)
专栏:

  北京度假休闲场所调查结果:
  度假休闲
  公款消费比例高
  价格问题是瓶颈
  寒石
  北京科瑞迪市场咨询策划中心于3月初至5月中旬,对北京市度假休闲场所市场进行了一次系统详尽的调查。结果显示:
  1.中青年人是主体。到度假休闲场所消费愿望最强、机会最多的是中青年人,其中31—40岁消费者比例最高,占36.1%;其次是21—30岁和41—50岁的消费者,分别占26.9%和24.7%。21—50岁的中青年人构成了度假休闲场所的消费主体,也是度假休闲场所经营者制定营销方案时主要考虑的消费对象,因而他们的消费特点应受到策划者的更多关注。
  2.公款消费比例高。据调查,消费者去度假休闲场所的费用支出方式基本有三种类型,其中公款消费占57%,主要是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消费;公费加自费,占24%,主要是某些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为职员提供部分到度假休闲场所的费用,职工个人实际支出比例很小;费用自理者占19%,主要是一些民营企业主或白领高薪阶层。普通市民自费去度假休闲场所的人数相对较少。
  3.一年消费一两次。被调查的消费者中,1998年全年去度假休闲场所消费次数一般只有1—3次,占调查对象的71.2%。可见,人们到度假休闲场所的消费机会仍很少,市场潜力还有待进一步开发。
  4.日均费用三五百。七成以上的消费者在度假休闲场所每次消费在1000元以下,其中每次消费500元以下者占消费者总数的42.9%。日均花费约300—500元。
  5.游泳、保龄受青睐。消费者最喜欢选择的项目主要是游泳(68.3%)、保龄(50%)、桑拿浴(43.5%)、歌舞厅(30.4%)、乒乓球(25.2%)、健身(23.6%)、台球(20%)。这一调查结果可为度假休闲场所娱乐设施的合理配置提供依据。
  6.环境、娱乐项目创品牌。度假休闲场所同样具有品牌效应。此次调查结果显示,在消费者喜爱的度假休闲场所中,龙脉温泉度假村和云湖度假村排名第一、第二,分别为20.8%和20.1%,远远高于选择其他场所的消费者比例。从消费者喜爱某一度假休闲场所的原因中,选择“环境优雅、空气清新、风景佳”的消费者比例为25.8%,其次是“休闲、娱乐、健康、疗养”,占20.2%。可见,度假休闲场所的环境如何,能向消费者提供什么服务项目,是该场所创立品牌的主要硬件和软件。
  7.价格问题是“瓶颈”。在对消费者去度假休闲场所的娱乐项目、房租及饮食价格的调查中,消费者普遍反映价格偏高,有近20%的消费者感到价格太高。许多商家目前已经意识到这一问题,并纷纷推出“打折”等优惠措施,力求使度假村不再是“贵族消费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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