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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貌取车”不可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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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8-02
第12版(市场专题)
专栏:七嘴八舌

  “以貌取车”不可取
  大江
  就像社会上存在“以貌取人”一样,在公务汽车、商务汽车、家用汽车数量激增的今天,社会上也发生了“以貌取车”的现象。一些部门、单位不看汽车的排放指标、安全性能是否符合国家法规的要求,而只看“外貌”——是不是轿车或者是不是带“屁股”的轿车,来决定它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90年代初期,北京市“面的”曾在一些带“星”的大饭店屡吃“闭门羹”,没过多久,飞机场甚至火车站也纷纷对“面的”说“不”。
  新近的事实,发生在北京市轻型汽车尾气排放新标准出台之后。虽说新标准对所有新车都一视同仁,不管是进口车国产车、汽油车柴油车、豪华车微型车、三厢车两厢车、吉普车面包车,凡是达不到新规定的排放标准的,统统在北京上不了“户口”、领不到“通行证”,听起来挺公平的。然而,在执行过程中却遇到了“以貌取车”的干扰:先是4月初,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出通告:凡是“没屁股”的两厢式轿车,不管是第一个贴上“绿色环保标志”的神龙富康轿车,还是正在使用、尚未达到新排放标准的夏利、奥拓、云雀、北京吉普,一律不准在长安街及其延长线上行驶;接着是经过艰苦奋斗、尾气排放已经达标的微型面包车如“长安之星”、“松花江中意”等,向有关部门提出欲申请重返首都市场时,被兜头泼来一桶凉水:微型面包车在北京属于淘汰车种……
  我们知道,“以貌取人”因为其标准很不科学,会造成大量的有识之士不能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故而早已为社会舆论所不齿。然而,“以貌取车”呢?似乎还没有引起社会舆论的重视。其实,它也极不科学,是根本站不住脚的:
  首先,被“以貌取车”限制的都是颇受普通老百姓欢迎的车型、车种,而“有屁股”的“官车”即使“屁股”后面冒黑烟也允许通行,这是有意无意地体现“官本位”,是与公车改革方向背道而驰的。
  其次,“以貌取车”与世界汽车工业技术进步潮流不一致。以两厢式轿车为例,在西欧,因为它节能、灵活、泊车占地少,其数量已占到轿车总量的2/3;然而在中国,技术先进、造型新颖的神龙富康,却因为“没屁股”而屡屡受到不公平待遇,这是不应该的。
  第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什么车种、车型该遭淘汰,本应由“看不见的手”来“投票”决定。如果由政府官员依据自己的好恶来随意“宣判”,这就等于剥夺了汽车消费者选择自己喜爱的商品的合法权利。
  第四,“以貌取车”在眼下急需扩大国内消费需求之际,尤其不合时宜。今年以来,由于10万元以下的经济车型品种太少,占全国1/7销量的北京车市显得十分萧条,这不利于启动消费、扩大内需。
  今年7月1日,上海市也开始实行新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然而,政府管理部门只着重把好标准制订和尾气检测两道关口,对市场销售什么车型、采用哪种降低排放的技术手段,通通不予限定。这真正体现了政府机构的职能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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