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2阅读
  • 0回复

银行卡业务管理有新规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1-28
第2版(经济)
专栏:

  银行卡业务管理有新规
  本报北京1月26日讯记者施明慎报道:为促进银行卡业务的规范发展,中国人民银行日前颁布了《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对银行卡的分类、业务审批、计息和收费标准、账户及交易管理、风险管理、当事人职责以及违规违法处罚等作了明确规定。
  按此办法,银行卡是指由商业银行(含邮政金融机构)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包括信用卡和借记卡两大类,其中借记卡按功能不同分为转账卡(含储蓄卡)、专用卡、储值卡,不具备透支功能。
  该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开办各类银行卡业务,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加强内部控制和授权授信管理的规定,分别制定统一的章程或业务管理办法,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审批。外资金融机构经营银行卡收单业务,应当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