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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志的逻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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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8-04
第1版(要闻)
专栏:今日谈征文

  李洪志的逻辑
  李德民
  据披露,截至7月28日,31个省(市、区)因练“法轮功”致死的达743人,致伤致残者难以统计。
  对于这个悲剧,李洪志有言在先,他是不负责任的,叫作“真正修炼的人是不会得病的,也不会遇到什么危险”。他还说,“真正要治好病人,必须是真正修炼的人”。如此说来,致死致伤致残者都是没有“真正修炼的人”。练好了,是我李洪志“法轮功”的功劳;练坏了,是你没有“真正修炼”。类似的逻辑还有,“真正修炼”就可以“开天目”;开不了“天目”,就是你没有“真正修炼”。还有,要练好“法轮功”,就得把别的信仰都忘掉;练不好“法轮功”,就是因为还有别的信仰。如此等等。
  这就是李洪志的“不败”逻辑!真可谓“法力无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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