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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机构改革成果加强机关廉政建设中央党政机关与脱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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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1-01
第1版(要闻)
专栏:

  巩固机构改革成果加强机关廉政建设
  中央党政机关与脱钩
  新华社北京12月31日电来自中央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工作小组的消息,由脱钩工作小组研究制订的《中央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的总体处理意见和具体实施方案》12月31日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即行脱钩,脱钩企业的移交、整顿工作开始实施。至此,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央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必须在1998年底前脱钩的重大举措顺利实现。
  中央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完全脱钩,政府部门不再直接管理企业,是中央作出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一律不再从事经商活动决定后,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党的建设、政权建设,反对腐败,实现政企分开而采取的又一项重大举措,这对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巩固机构改革成果、加强中央党政机关廉政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中央党政机关各部门直属的各类企业一律与原主管部门解除行政隶属关系,各部门不再作为主管部门直接管理企业,有利于消除部门保护主义、打破行业垄断,有利于中央党政机关公正执行公务,有利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
  中央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中央党政机关各部门对这次脱钩工作非常重视,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普遍反映这次脱钩工作政策清晰、要求明确、措施有力,都表示坚决拥护。多数部门由主要领导亲自抓这项工作,明确了专门机构,指定了专人负责,按时完成了调查摸底、初步清理和提出分类处理意见的任务。脱钩工作小组对各部门上报的调查摸底和分类处理意见进行了认真审查,反复研究和协调,及时提出了总体处理意见和具体实施方案。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自1999年1月1日起,中央党政机关有关部门将在脱钩工作小组的组织、指导、监督下,按照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总体处理意见和具体实施方案,对脱钩企业分别进行处理:对于符合移交条件的,分别交由中央和地方管理;对于严重资不抵债、亏损累累、不能正常经营运行的企业,由原主管部门负责停产整顿,或者关闭安置,妥善处理。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总体处理意见和具体实施方案,加强领导,严明纪律,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确保移交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和脱钩企业职工队伍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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