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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保模范城增至14个 苏州海口汕头岁尾获殊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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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1-01
第9版(综合)
专栏:

  国家环保模范城增至14个
  苏州海口汕头岁尾获殊荣
  本报汕头12月30日电 记者赵永新报道: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汪纪戎今天在此宣布,江苏省苏州市、海南省海口市、广东省汕头市的争创国家环保模范城工作先后通过了国家环保总局的考核验收。至此,我国的环保模范城增加到14个。
  为切实推进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经济快速发展、环境清洁优美、生态良性循环的示范城市”的要求,国家环保总局自1996年起在全国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活动。该活动旨在树立一批社会文明昌盛、经济快速发展、环境质量良好、资源合理利用、城市优美整洁、基础设施健全、生活舒适便捷的城市典范,推动我国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许多城市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抓手,实施综合整治,全面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截至1998年底,已有大连、厦门、深圳、威海、珠海、张家港、昆山、荣成、莱州、烟台、中山等11个城市获此殊荣。环保模范城创建活动的蓬勃开展,为我国城市的环境保护工作发挥了极大的带动和示范作用。
  为保持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先进性,国家环保总局去年对考核内容进行调整和补充,提出了更为严格的标准。苏州、汕头、海口成为新标准实施以来第一批通过验收的环保模范城市,并提前一年完成了“一控双达标”工作。
  汪纪戎副局长表示,国家环保总局将本着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对已通过验收的城市进行定期复核,并继续对提出创建环保模范城申请的城市进行考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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