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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的接待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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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1-04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新闻特写

  检察长的接待日
  本报记者 吴兢
  1月3日,新年后上班的第一天。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来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群众来访接待室,接待群众来访。他说:“在新的千年开始之际,我首先想到要做的一件事,就是接待来访群众。因为人民群众是我们的力量源泉,我们理应心系人民。”
  韩杼滨接待的第一位来访群众,是河北省邯郸市市民张海光。他反映检察院错误地将其父以“偷税罪”逮捕。29岁的张海光为了给父亲伸冤,已上访了3年。他告诉记者:“这是我上访以来见到的最大的官。我很高兴!因为有领导关注,我们的问题总算有了解决的希望。”听了他反映的情况,韩杼滨说:“如果情况属实,我们一定依法及时处理,并将结果尽快反馈给你。”
  第二位来访群众,是广西桂林的马顺国夫妇。3年前,他们的儿子涉嫌挪用公款关押至今。他们认为那是一起经济纠纷,不是犯罪,并出示了厚厚一叠证据。韩杼滨听完他们的申诉后说:“你们要相信党、相信政府一定会依法公正地解决这个问题。”韩杼滨当即责成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派人调查此案。马顺国夫妇俩握着韩杼滨的手,热泪盈眶:“我们相信党!”
  1998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式实行“检察长接待日”,由检察长和厅长们轮流接待群众举报、申诉,至今已接待来访群众194件次,80%以上有了结果。韩杼滨今天是第三次坐到了接待的位置。他说:“实行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的制度,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实践证明,坚持这一制度,有利于检察机关转变工作作风,密切同群众的联系;有利于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有利于倾听群众呼声,接受群众监督。在新的一年里,各级检察机关要更加重视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记者了解到,“检察长接待日”作为一项基本工作制度,已在全国各级检察机关中普遍实行,受到群众的好评。对于接待日所接到的群众反映,他们要求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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