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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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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7-24
第4版(要闻)
专栏:人民论坛

  依法治家
  汪金友
  有一位农村妇女,为了给儿子安排工作,专门到省城去找她当“大官”的弟弟。不料她在那里磨了十天,弟弟仍不答应。于是她耍起了脾气,拉着弟弟的胳臂不让他去上班。这时从未对她发过火的弟弟第一次对她发起火来:“我不能用老百姓给的权力办对不起老百姓的事!如果连自己和家里的人都管不好,我怎么去管别人?”
  这是在最近的一次报告会上,我亲耳听这位妇女讲起的真人真事。也有人说这位领导太不近人情。但仔细想想,很多人走“下坡路”,不正是从所谓的“近人情”开始的吗?最近看到一份资料,在近几年查处的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中,有百分之三十八以上的都与其配偶和子女有关。有的是耳边吹风,有的是直接伸手,更多的则是打着经商办企业的旗号,利用领导者的权威和影响,批钱、批地、批物,损公肥私,从中渔利。但到最后,不仅毁掉了这些领导干部的前程,也毁掉了他们家庭的幸福。
  我很赞成那位当领导的弟弟所说的话,管别人,先从管好自己家的人开始;治国,先从治家起步。因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在一定程度上能反映社会;各级领导干部的家庭,更是人们观察党风的一个重要窗口。看其妻而知其夫,观其子而知其父。一个廉洁的领导,应该有一个廉洁的家庭;没有一个廉洁的家庭,则很难当一个廉洁的领导。
  治家的办法很多,但作为一个领导干部,又以“法治”最为重要。这不仅在于“依法治国”的根本方略已为全党全民所认同,更重要的是这一条往往容易为“治家者”所忽视。因为一般来说,一家人的利益都是一致的,内部是团结的,气氛是放松的,如不和外部发生碰撞,很少使人在家里想起“法律”这个概念。而如果“法”的观念淡漠了,私欲膨胀了,过去不敢做的事也敢做了,过去不敢拿的东西也敢拿了,并且互相迁就、互相纵容、互相包庇,那么,等到执法的人找上门来时,就会悔之晚矣。
  依法治家,首先是让全家人学法、懂法,知道什么叫守法,什么叫违法;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可以做。并经常给他们讲讲许运鸿,讲讲陈同庆,讲讲胡长清。让每个家庭成员都知道,如果像他们及其家人那样做,就会被开除党籍,会被撤职,会被逮捕判刑。
  依法治家,更要用法来衡量全家人的行动。找工作也好,提职务也好,买东西也好,交朋友、帮人忙也好,都要多问几个为什么。问一问家人办的这些事,是不是都遵纪合法;问一问如果自己不当官,这些事还能不能都办到;问一问有朝一日查起来,自己是否理直气壮,能否经得住推敲。最顺利的时候应该想到困难,最得意的时候应该想到痛苦。如果追求“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听任配偶和子女大谋私利,那就很可能自食“一人翻船,全家遭殃”的苦果。
  孟子有言:“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依法治家,最根本的还是要治好自己。领导者是“家船”的掌舵人。风动,心不能动;船动,身不能动。因为自己肩上担负着双重责任。这也正如前边那位领导所说,如果连自己和家人都管不好,又怎么去管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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