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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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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7-27
第10版(社会调查)
专栏:记者调查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本报记者 何小燕
  编者按:最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重大、特大事故不断发生,且有上升之势。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在社会上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亡羊而补牢,未为迟也。”各地各企业应从已发生的事故中认真吸取教训,对照检查自身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得力措施,预防和减少伤亡事故,遏制重大特大事故发生。本版今天刊登这组文章、图片、资料,旨在提醒各地对安全工作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事故频发 警钟再鸣
  去年11月24日,山东海运集团烟大汽车轮渡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大舜”轮发生特大海难事故,造成280人死亡、失踪。这一惨祸在人们心中留下的阴影还未消散,今年各地又连续发生重大、特大事故:3月11日,江西省萍乡市发生特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死亡33人;6月22日,四川省合江县发生特大沉船事故,死亡130人;同日,武汉航空公司发生特大空难事故,死亡49人;6月30日,广东省江门市烟花厂发生特大爆炸事故,死亡35人,失踪2人;同日,重庆市垫江县爆竹厂发生爆炸事故,死亡10人……
  据有关方面统计,仅今年1至5月,全国共发生火灾55371起,死亡1331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4.9%;道路交通事故196873起,比去年同期上升18.4%,死亡37302人,比去年同期增加9.7%;铁路共发生路外伤亡事故5417起,死亡3591人,重伤1605人;发生船舶交通事故233起,死亡和失踪295人,比去年同期上升34.1%;民航系统发生飞行事故5起,死亡54人,报废飞机5架。截至7月9日,全国发生死亡3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9起,死亡524人,比去年同期增加33.67%。特别是入夏以来,重大、特大事故重复、连续发生,6月22日至今,几乎每天一起,有时甚至日发生二三起,动辄伤亡数十人甚至上百人,经济损失少则几十万元,多则几千万、上亿元,在社会上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安全工作 马虎不得
  虽然近期安全事故频发的直接原因各不相同,但反映出来的问题却带有共性。主要表现为:
  重效益,轻安全。一些地区、部门的领导干部和企业的经营管理者抓安全行动不坚决、措施不到位、责任不明确,很多规章制度形同虚设,存在“以讲话贯彻讲话,以文件转发文件,以会议传达会议,以大检查替代日常安全管理”的现象。安全生产往往是“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今年3月11日,江西省萍乡市特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办公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集中二至三个月时间,对有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的县、乡(镇)、村进行清理整顿。但恰恰是在大检查期间,广东江门市、重庆垫江县和江西彭泽县相继发生烟花爆竹爆炸事故。
  监督力度不够。有的监督执法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没有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只管发证,不管安全。个别监督执法人员执法犯法,搞权钱交易。在河南省焦作市“3·29”特大火灾事故中有74人死亡。这一特大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个体经营者严重违法违规经营,深夜播放非法音像制品,为逃避检查关闭通道,失火后又不及时报警;一些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明知其违规经营,还发给营业执照。
  基础薄弱,疏于管理。有关部门一直沿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管理办法,在安全生产监督方面重大厂、大矿,轻小厂、小矿;重视国有企业,忽视集体、私营企业。一些中小企业和私营经济组织安全生产基础比较薄弱,存在疏于管理问题。据统计,发生事故最多的是非公有制企业,占事故总数的80%以上。
  法制观念淡薄。有些企业普遍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以烟花爆竹业为例,1999年发生的72起重大、特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中,有51起是由违章生产引起的。这些厂、点无视国家有关法规,制度流于形式,事故隐患大量存在。
  经营者一味追求经济效益,劳动者素质低。一些非公有制企业经营者缺乏起码的安全知识,法制意识淡薄,只顾赚钱,无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大量农民到工厂、矿山打工,人数上供大于求,但自身素质比较低。他们缺乏基本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成为伤亡事故受害最大的群体,占伤亡事故总数的80%以上。而他们中的一些人又往往是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减少事故 重在预防
  安全生产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关系到我国的国际形象。党和政府历来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过一系列重要指示。江泽民总书记曾以“责任重于泰山”要求各级干部做好安全工作,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今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就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一系列要求。
  国家经贸委安全生产局局长闪淳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安全生产是一项系统工程,关键是狠抓制度的落实,做到有章必循、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首先,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自我约束机制和经营机制,企业经营管理者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关键是加强管理,严格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工作现象。要明确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其次,要加强安全生产法规建设,尽快完善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标准体系,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第三,强化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努力提高预防事故、抗御事故的能力,营造人人重视安全、人人讲安全的氛围。四要加强政府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对于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的小工厂、小矿山、个体工商户、公共娱乐场所等要坚决予以关闭;取缔不符合运输安全要求的个体车船运营组织。五要依靠科技进步,创造安全生产条件。因为这是安全生产治本之策,科技含量越高,安全保险系数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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