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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议会拟通过电子邮件监控法 比美国法案规定更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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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7-28
第7版(国际)
专栏:

  英议会拟通过电子邮件监控法
比美国法案规定更严
  本报讯 《纽约时报》7月19日刊文《英国立法准许对电子邮件进行截收》,称英国议会准备通过一项对电子邮件进行监控的议案。
  文章称,随着美国开始正式讨论网络监控法的实施问题,英国政府也将立法,授权有关当局对企业、组织和个人之间的电子邮件及其它信息交流实行截收和解码。与美国的法案相比,该法案的规定更进一步,授权政府有权要求互联网的使用者交出解开加密电子邮件及其他信息的密钥。英国将成为迄今为止西方唯一这样做的国家。
  越来越多的信息基于安全和隐私的考虑被加密,这一法案将有利于政府开展工作。该法案由占议会多数的工党提出,已经在上院最后通过,将在下周回到下院表决。政府认为该法案对执法部门打击呈上升趋势的通过网络进行的复杂犯罪活动至关重要,这些犯罪活动包括恋童癖、毒品走私、洗钱、恐怖活动和贩卖人口等。
  但该法案的一些条文遭到英国立法者的猛烈攻击,其中一条是,政府有权要求互联网服务供应商安装“黑匣子”监视系统(美国FBI正使用该系统),为英国军情五局控制的监测中心分离并发送数据和电子邮件。与美国的做法不同的是,英国要求企业根据政府的技术规范自设黑匣子,同时应用这一系统也无须经过法院。如果不交出密钥或未将加密数据或信息转换成明文可能导致两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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