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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机遇推进小城镇健康发展 本报与国务院体改办中国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举办座谈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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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7-31
第4版(要闻)
专栏:

  抓住机遇推进小城镇健康发展
  本报与国务院体改办中国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举办座谈会
  本报北京7月30日讯 记者张毅报道: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精神,7月28日本报与国务院体改办中国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共同举办座谈会。
  与会有关部门的领导、专家和基层小城镇代表在座谈时,充分交换了意见。他们认为,当前,我国国民经济和农村经济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如何有效解决农村劳动力转移,如何实现工业化、城市化协调发展,已经成为事关我国国民经济可持续协调发展的现实课题。《若干意见》出台非常及时,对于积极推进小城镇健康发展和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全面进步,具有深远意义。我们应当抓住有利时机,加强扶持,科学指导,积极推进小城镇健康发展。
  与会人士认为,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把发展小城镇确定为带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战略,对我国小城镇发展的实践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近两年来,各地学习、贯彻中央决定精神,积极引导、扶持小城镇的发展,加快了农村城市化步伐,加大了改革力度,明确了一些具体的支持政策。实践表明,小城镇的发展对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对于广大农村小康建设和两个文明的推进,都起到了巨大的带动作用。积极发展小城镇,是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农村现代化、工业化与城市化并举的道路。当然,各地在发展小城镇的过程中,也有不少新问题,比如,相关的政策不配套,束缚或者限制了小城镇的发展,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人、财、物等资源的合理流动和集聚;小城镇重复建设现象严重,一些地方片面追求数量,而对质量要求较低,造成现有城镇利用效率较低、辐射能力差等问题。
  与会者认为,当前,我们应该深入领会《若干意见》的精神实质,充分认识到发展小城镇、推进城市化的现实和历史意义,与此同时,要进一步研究解决小城镇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深化土地、户籍、金融等配套改革,强调科学指导和合理规划工作,扎扎实实推进小城镇的健康、有序发展。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段应碧、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副主任邵秉仁、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尹成杰、建设部副部长赵宝江、公安部副部长罗锋、国土资源部用地司司长胡存智、湖北襄樊市市委书记孙楚寅、吉林四平市市长栗振国参加了座谈会。浙江平阳县鳌江镇、江苏南京市浦口区泰山镇、辽宁灯塔市佟二堡镇、河南巩义市竹林镇、四川武侯区簇桥乡等来自东、中、西部不同经济发展程度地区小城镇的代表,在座谈会上介绍了当地小城镇发展的情况。
  人民日报副总编辑江绍高主持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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