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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被兼并 困境未走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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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8-03
第4版(要闻)
专栏:社会观察

  企业被兼并 困境未走出
  本报记者 郑少忠
  近日,记者在调查一起合同纠纷时,碰到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即企业被兼并后,如何尽快走出困境,以巩固和发展改革的成果。
  今年3月3日,以生产“利君沙”而闻名的西安利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君公司)与四川内江制药厂签订供货合同,合同规定由内江制药厂向利君公司提供红霉素10500公斤,接货方按合同支付了200万元的预付款。但内江制药厂却迟迟不予交货,致使利君公司一个百余人的车间停工待料20天之久。内江制药厂为什么不履行合同?记者带着这个问题前往调查。
  据了解,内江制药厂是四川省内江市的国有大型企业,已有60多年的历史,主要生产红霉素及其系列产品。80年代后期,由于多种原因,企业连年亏损、举步维艰。到1998年,局面更加艰难:流动资金极其紧张,生产资金周转困难。作为全国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内江市,市委、市政府和企业均想通过兼并等手段引进资金,让老企业焕发青春。
  1998年10月14日,根据内江市优化资本结构领导小组15号文件,北京中日投资管理公司正式对内江制药厂实施了兼并,提出了“一年扭亏,二年脱困,三年步入良性循环”的兼并目标。但是一年多过去了,满怀希望的内江制药厂干部群众却并没有迎来企业发展的春天。
  《北京市中日投资管理公司兼并四川省内江制药厂协议书》规定:甲方(即中日投资管理公司)接收乙方(即内江制药厂)的所有产权,并享有法律依据的所有债权,承担乙方有法律依据的所有债务;甲方整体接收并安置乙方的全体在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为缓和内江制药厂生产流动资金紧张的局面,兼并后甲方将根据内江制药厂的现状和今后发展的需要,尽快、逐步和分期向企业投入资金。其中特别规定“甲方接收乙方全部在册职工,并承诺其在岗职工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福利待遇不低于兼并前的水平”。
  中日投资管理公司在兼并内江制药厂的过程中,作了较为详尽的投资计划。遗憾的是,北京中日投资管理公司未能按协议注入资金。直到1999年1月,内江制药厂拖欠电费造成被拉闸断电,全面停产,北京中日投资管理公司才投入100万元以恢复供电。内江制药厂资金短缺的状况日趋突出,生产经营出现严重滑坡。1999年1—10月企业仅完成了工业总产值1642.5万元,销售收入1910.4万元,比1998年同期分别下降了62.97%和54.69%,兼并后职工月均收入494.8元,同比下降12.5%。
  据职工反映,一年多来,由于中日投资管理公司没能切实履行兼并协议,企业每况愈下。
  对周转资金严重短缺的内江制药厂来说,利君公司的200万元购买红霉素原料的预付款可谓雪中送炭,而兼并后成为内江制药厂上级管理公司的中日投资管理公司,却指示内江制药厂将已生产出的红霉素原料卖给他人,拒绝给利君公司发货,造成内江制药厂违约,也给利君公司带来了不小的经济损失。
  记者就内江制药厂现状采访了内江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市医药监督管理局刘局长说,兼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由于协议中没有注明资金到位数额和时间,使制药厂的资金紧张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开工严重不足,只有生产能力的1/3。
  与内江制药厂干部群众一样忧心忡忡的还有中国工商银行内江市东兴区支行,该行东发(1999)129号文件要求中日投资管理公司兼并内江制药厂后,应按规定将有关债权债务转移手续办妥。在企业兼并实施过程中,也明确指出:“兼并方案获准后,内江制药厂作为北京中日投资管理公司的子公司,办理产权移交和各项变更手续。”可是中日投资管理公司却以种种理由一直未办理债务转移手续,使制药厂在该行的5809万元贷款无法落实债权债务关系。
  5月份以来,记者虽三次到北京中日投资管理公司,想听听他们的意见,但对方不是说领导工作忙,就是说领导不在,无法采访。记者还多次打过电话,希望他们能约定时间谈谈,但对方始终没有给记者提供机会。
  一个产品有市场的企业在兼并中未能摆脱困境,反而更加困难,这样的兼并值得深思。内江制药厂员工殷切希望有关方面尽快提出解决办法。
  编后
  内江制药厂被兼并后遇到的问题,本报也曾收到过来信反映类似的问题。企业间实行兼并与被兼并,是为了更好的发展。然而有些企业兼并后并未达到预期的目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本文和其他来信反映的情况来看,兼并协议没有得到认真履行是一个重要原因。解决这类问题,政府有关部门应多做协调工作,帮助和督促双方切实遵守已经达成的兼并协议,使被兼并企业尽快摆脱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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