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6阅读
  • 0回复

山火是森林的敌人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03-15
第2版()
专栏:

山火是森林的敌人
林营
草干风大的春季到来了。一个凶恶的敌人越来越厉害地威胁着国家宝贵的森林资源,这就是山火。
最近来自广东地区的消息,说明了山火为害的严重情况。广东省郁南县的三个区,由于农民烧山垦荒,忽视防火,在一月二十日前后连续发生了两次大山火。仅据第四区四个乡受害情况估计,山火烧毁大松十万棵,小松一千万棵,大小杉树一万棵,大头松一万三千棵;第二区便民乡烧毁的栗子树约有二万棵。据广东粤中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报告:在今年一月的头两旬中,怀集、广宁等十个县、一百一十多个乡共发生山火五百八十四起;山火烧毁的山林面积约达十万零八千九百多亩,等于粤中区今年计划造林面积的五分之一;烧死的松、杉、竹、茶等树有数百万棵!
这是多么令人痛心的事!
林木是实现国家工业化最重要的资源之一,对于抗御水、旱、风、砂等自然灾害,促成农作物丰收也有重大作用。我们国家的森林面积在全国土地面积中所占的比例非常的小,森林资源已经越来越赶不上国家建设和人民的需要。因此,我们一方面必须大力造林;一方面还必须尽一切力量,把现有的森林资源保护好。这是一个平凡的道理,可惜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已懂得了这个道理。在具体工作中,还有一些不正确的思想,阻碍着护林工作达到应有的效果。
有些地区的领导机关,把护林工作跟农业生产对立起来;不是统筹兼顾,而是顾此失彼。有些人甚至认为组织护林就会影响生产,就对护林工作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结果,在这些地区,山火就难免发生;不仅使国家森林资源遭受损失,而且由于扑救火灾耗费很多人力,也就妨碍了农业生产。这就是说,在有森林的地区,应该把护林工作和农业生产密切结合起来,才不致因发生火灾而影响生产。从长远利益来看,如果森林遭受破坏,水、旱、风、砂等自然灾害就会严重起来,威胁和妨害农业的收成。可见做好护林工作,对保证农业生产的发展是有好处的。
有些地区,特别是南方,存在着“重视造林,轻视护林”的现象。这些地区的干部和群众为了造林,经常放松护林工作的布置和检查,结果一面是忙于造林,一面是原有的森林被大量破坏。一九五四年,有些地区由于这种原因被烧毁的森林面积,竟相当当年造林面积的好几倍!造林的目的本来是为了增加森林覆被率,扩大森林的防护作用;照这些地区的这种样子做下去,那么,不等新造的林木长成,原有的林木就被毁光了!很明显,这种错误的做法,决不能再继续下去。
部分地区还有这样一种奇怪现象:人们只重视保护原有的森林,不注意保护新植的树木;只重视保护利用价值较高的林木,不注意保护利用价值较低的林木。显然,这种做法是不对的。必须指出,任何树种的森林,对于森林面积太小的我国来说,都是值得珍视的。虽然有的林木利用价值较低,有的甚至不能直接供应建筑需要,但是,任何林木在保持水土、抵抗风砂水旱灾害、保障农业生产和解决民间用材方面,都有一定的作用,因此都是必须予以保护的。
山林地区的党和政府机关应当认真执行原政务院“关于发动群众开展造林、育林、护林工作的指示”,把护林工作有效地开展起来。在目前,更要把这一工作列为季节性的重要工作之一,统一计划,统一安排,使护林工作和各项生产有机地配合起来。为了使护林防火工作成为山林地区的群众性的运动,必须加强宣传教育,坚决贯彻“普遍护林护山”和“防胜于救”的方针,建立起有效的护林组织和责任制度,经常组织检查,堵塞一切可能引起火灾和破坏森林的漏洞。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