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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惩治组织人事工作中的腐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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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8-09
第1版(要闻)
专栏:

  坚决惩治组织人事工作中的腐败
  本报评论员
  最近,中央纪委、监察部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纪委的配合下,严肃查处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自治区人事劳动厅原厅长周文吉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以权谋私的案件。周文吉在任宁夏回族自治区人事劳动厅厅长期间,滥用职权,违反规定,先后将未经任何考试或考核的15名亲属吸收录用为干部。这是一起性质极其恶劣的恣意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典型案件。经党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是非常必要的。
  身为人事劳动厅厅长的周文吉,本来应该最懂得党的组织人事工作的重要性,最了解违反组织人事的危害性。但是,他却把组织人事工作视同儿戏,肆无忌惮地把自己的三亲六故、亲朋好友塞进干部队伍,这在一些贫困地区可以说是最大的以权谋私。周文吉这种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滥用组织人事权力来为家族和亲友谋私,严重侵害党的利益和民族地区人民利益的行为,极大地破坏了组织人事工作的严肃性,败坏党和政府的形象,这是党的纪律绝不允许的,必须坚决予以惩处。
  周文吉以权谋私、恣意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件的出现,决不是孤立偶然的。当前,少数地区和部门组织人事工作上的不正之风屡禁不止,有的不按规定和程序办事,降低标准和条件,随意吸收录用干部,为亲属、熟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有的任用干部不讲原则,不讲标准,任人唯亲,封官许愿;有的官迷心窍,跑官要官、买官骗官,等等。所有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的顺利贯彻执行,极大地损害了干部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事业兴衰在用人。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从事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干部,必须充分认识到,干部问题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事关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选用什么样的干部,决定着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水平能否提高和巩固,决定着我国改革和建设各项目标能否顺利实现,决定着我们党和国家能否长治久安。各级党的领导干部,一定要正确对待和使用手中的组织人事权力,任何时候都必须立党为公,决不能以家族亲情代替党性原则,决不能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和亲友在就业、录用、调动、提职、晋级等问题上谋求特殊照顾,搞封建社会“一人得道、鸡犬升天”那一套。一定要把好选人、用人关口,凡是不符合干部标准的人,不论是谁推荐的,不管其“来头”多大,“背景”多深,都要坚决抵制。一定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不断完善组织人事工作的制度和措施,严防以权谋私。
  江泽民同志曾经严肃地指出:“历史事实说明,官吏的腐败、司法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是滋生和助长其他腐败的重要原因。”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把组织人事工作中的腐败作为一个重点来惩治,如果发现有拉关系、走后门的,有搞亲亲疏疏、团团伙伙的,有任人唯亲、搞裙带关系的,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该批评的批评,该处分的处分,决不姑息迁就。对在用人问题上出现长期失察、姑息纵容、说情包庇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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