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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事为什么没有办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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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8-10
第4版(要闻)
专栏:社会观察

  好事为什么没有办好
  本报记者 王莹
  广西壮族自治区恭城瑶族自治县“一窝蜂”兴办小水电站,三年间先后建成近20座,还有近10座在建。结果,全县发电量严重过剩,电站投资者利益受损。
  1996年,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下发文件,鼓励集体和个人投资兴办小水电站。文件规定,对新建电站实行新电新价,电力公司以每千瓦时0.30元收购,并自投产之日起免征3年所得税。当时恭城电力公司的收购电价是0.13元。投资者们算了一笔账,建一座装机容量200个千瓦的小水电站,投资不到100万元,几人合伙的话,不出两三年便可收回投资,以后就是可观的纯收入了。于是,在恭城掀起了一股投资办小水电站的热潮,这些小水电站的投资少的近100万元,多的超过1000万元。多数县内居民及电站附近农民是借钱或向当地农行贷款进行投资的,一般都在10万元以上。
  然而,当电站纷纷建成发电后,投资者们才发现,白纸黑字的文件规定执行起来走了样。
  首先是电力公司拒绝以0.30元的价格收购新电,仍按国家电站的标准只付0.13元,理由是电力公司卖出生活用电、工业用电及农业用电的平均价格不过0.23元左右,以0.30元收购新电,电力公司无法承受。
  因为有文件为据,各电站投资者便多次找县领导反映此事。县政府决定,由物价局下发文件,执行新电价格0.30元的规定不变,但是要由电力公司代扣0.05元作为税款,电站不用再交税。也就是说,新电新价虽然不变,但3年内免征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没有了。投资者虽然有种上当受骗的感觉,也只好忍气吞声地认可了。
  然而税务部门却不认物价部门的文件。小水电站不缴税,就拿不到税务发票;拿不到税务发票,就无法同电力公司结算。于是,税依旧得交。此时的电价已相当于0.22元,投资者们依旧认了。几次反复,他们已领略到了县政府文件的随意性及“电老虎”的威风,便不想再争什么,只得自认投资再晚收回几年结局。
  今年4月,丰水期即将到来,这本是小水电站的发电旺季,电力公司忽然以电量过剩为由,单方面起草了一份协议,规定丰水期实行限量发电,每座小水电站只可按装机容量的1/3发电,超发电量不计电费。
  投资者完全没有了退路。0.22元的电价除去给付银行的利息,收入已是微乎其微,丰水期再实行限量发电,月收入连付给银行利息都不够,拿回本钱也就遥遥无期了。
  为了解决问题,每一个向记者反映情况的人都是深夜造访,生怕电力公司一旦得知,连这1/3的电也卖不出去。在采访中,记者发现电力公司向投资者收取的上网设计费、建电站设计费、管理费等居然不是正规的税务发票,单张数额高达几万元。
  目前,恭城的电用不完,那么,当初县政府号召投资发展小水电站的时候,为什么不有计划的批建?据这些投资者说,每批建一座电站,除有关领导和人员可以暗地里收取好处费外,水电局还可收到不开具发票的“设计费”几万到几十万元。
  水电局认为此事不是水电局的责任。局党委书记何如荣说,当初县里没有找水电局讨论大规模修建电站的可行性,新电新价也是县里制定的。如今,恭城电量过剩了,限量发电也是不得已的办法。白条的问题,水电局的解释是,那只是一个收费凭证,任何人都可以拿它去电力公司换取正规发票。
  县政府也不觉得当初的文件有什么不妥。县委书记粟增林说,1996年出台文件的时候,恭城工业用电需求量很大,仅木材加工厂及家具厂就有上百家。1998年,国家严格砍伐森林作业,这些木材加工厂及家具厂纷纷停工,用电量大大减少。其次,恭城用电大户栗木锡矿,原有职工3万多人,1997年停产;接着国家又下令关闭小冶炼厂,恭城关闭了4个,全县基本上就只是生活用电及农业用电了。县委书记承认投资者蒙受了损失,但是他认为这是国家调整产业结构的结果,县里无法预见。
  据了解,正在建设中的十几座小水电站一旦投入运行,电力公司对发电量还要进一步限制,已经出现的问题将会更加严重,面对这种局面,县委、县政府应该做些什么呢?
  编后
  恭城瑶族自治县的决策者,不作科学的分析和预测,随意制定不切实际的政策,结果造成发电量严重过剩,规定的收购电价无法兑现,害苦了众多投资者。不按经济规律办事,必然要受到违背规律的惩罚。在事实面前,决策者应该从当地的实际出发,并尽快采取补救措施,妥善解决投资者的利益问题,更不能推卸自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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