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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中的文物保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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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8-11
第8版(人文社科)
专栏:他山之石

  建设中的文物保护
  法国在二战后,无论是修复战争中严重损毁的公路,还是经济发展所必需的新的高速公路建设,都不可避免地涉及文物保护的问题。法国政府与社会各界比较好地处理了环境、文化景观与现代化交通的关系,许多经验颇值得我国借鉴。
  由于高速公路路面宽阔,取土范围大,几乎每项建设都带来新的考古发现,法国政府制订了完备的法律来保护公路建设中的文物。他们规定在建设高速公路之前,建设部门要先与国家文物管理部门签约,由国家认可的考古专业人员负责建设中的考古发掘工作。只有在考古文物与古迹得到妥善的保护之后,建设部门才能施工。若在某处建设中仍存有文物,文物管理部门有权拒绝发给建设许可证。文物管理部门的意见对于工程项目的进行或停止具有决定性的作用,而不是处于软弱无力的从属地位。
  高速公路建设中的考古与文物保护经费得到社会各方面的支持。政府明确规定,高速公路建设单位需要支付勘探发掘文物的所有费用,要求在高速公路建设中拿出1%的预算用于考古工作,如果1公里高速公路约需经费3000万法郎,用于考古工作的费用就是30万法郎。此外文物的考古发掘和保护还得到了各级政府、私人基金会、大型公司的赞助。
  考古学者与建设者同时注意利用高速公路旁的文物古迹宣传当地的文化,建设“文化性休息坪”是他们共同的做法。“文化性休息坪”可以展示当地的古代文化,为旅行者提供历史方面的教育,更重要的是它可以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长时间的高速驾驶使驾驶者的身心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容易产生疲劳,如果能到具有浓郁文化氛围的休息坪中小憩,参观一下当地的文化遗产,大脑的紧张与身体的疲劳就会得到有效的缓解,从而降低车祸的发生。在法国高速公路上,每100公里就会有一处这样的休息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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