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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事故“阳光作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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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8-09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上海交通事故“阳光作业”
  本报讯 上海交巡警总队近日在全市全面实施交通事故处理“阳光作业”。
  他们做到六个“公开”:公开办案人员身份;公开告知当事人权利与义务;公开事故调查事实和证据;公开责任认定依据和结论;公开处罚依据和决定;公开损害赔偿标准和调解规定。并且,改变过去一人负责制,实行警务流水作业。同时要求当事人对民警打分,并由警风警纪监督员进行社会监督。
  (忻文轲 杨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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