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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与“私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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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8-11
第9版(假日生活周刊)
专栏:周末闲话

  公告与“私告”
  夏军敏
  笔者上某储蓄所存点工资,被工作人员“逼”得够呛。按规定填好存款凭条后,收款员就“盘问”上了:“你填东城的地址,怎么上朝阳存钱?把你这边的地址告诉我。”身后紧挨着好多陌生人,笔者想要张纸写上后再给他,他满不在乎:“你说我记一下就行了。”非要我直接告诉他,一直说到门牌号,一遍他没听清楚又让重复一遍。末了,还要留下电话号码。
  当着一大群陌生人,大声通报自己的住址、电话,我相信没几个储户乐意接受这种服务方式。实行储蓄实名制后,银行办理手续比以前谨慎多了,这是好事,但也不要矫枉过正,比如银行的存款凭条填写说明上,地址一栏就未标明填写工作地址还是家庭地址,也没有电话号码填写要求。储蓄所为保险起见,加上一些栏目也可以理解,关键在于要讲究服务态度与方式,比如递上一个小纸条,或者把存款凭条拿出来,让客户重新填上所需内容,这种“私告”的方式就比较容易接受。大庭广众之下,非要顾客大声说出私人秘密,岂不犯了商家大忌?要不是当时钱已经递到收款员手中,我可能转身就走了。可见,“私告”也绝非小事,它关系着对客户隐私权的尊重与保护。
  公告也好,“私告”也罢,一定要运用得当。该公告的时候别喊几嗓子“私告”了事,该“私告”的时候别让客户大声公告自己的私人秘密。说到底这也是银行工作人员的服务思想问题。心中究竟把客户摆在什么位置,是视同“萝卜白菜”,还是当作衣食父母,这至为重要。我国“入世”在即,外资银行已经并将继续进入我国金融市场,其优质便捷的服务,先进的经营理念,将使金融业竞争更加激烈。国内银行业在提高服务质量上可要加把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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