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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受贿 挪用公款 侵吞捐资 上海三名“贪官”相继落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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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8-15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贪污受贿 挪用公款 侵吞捐资
  上海三名“贪官”相继落网
  新华社上海8月14日电 (记者厉正宏)中共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委员会今天通报:上海三名贪财的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因严重触犯刑律已被检察机关依法逮捕。
  上海土产进出口公司原总经理丁泽雷,1996年至1997年违反国家金融法规,背着公司领导班子,先后15次私自拆借资金2.45亿元给两个外地公司,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流失;同时他还纵容公司其他干部,违规操作融资借贷业务、截留贪污息差、挪用公款等,致使公司负债约达8亿元。丁泽雷还纠集公司财务部负责人等4人,以各自母亲的名义,注册了一家贸易公司,把公司有差价利润的业务拉到他们的私人公司去做,共贪污受贿150多万元。
  上海蔬菜公司原副总经理唐鹤兴,1998年挪用公款375万元,供他儿子的私营公司投资于一住宅楼建造,非法所得的15万元被唐鹤兴用于支付购买个人产权房的部分房款。1999年初,他又挪用公款250万元供儿子开办房产公司验资。同年5、6月份,他把收回的验资款中划出的245万元和从“南上海”筹建款中划出的100万元,转入他弟弟炒股账户用于购买新股。1997年在与一房产公司联建一花园住宅区时,收受对方贿赂人民币60万元。
  卢湾中学原副校长潘宏,1998年伙同当时的校长等人,在负责捐资助学工作中,采取多收少缴等方法,截留、侵吞捐资助学款达40多万元,其中潘宏个人截留捐资助学款22万余元。
  中共上海市纪委、市监察委负责人表示,有关单位将在近期按程序,给予这三人党纪政纪处分。鉴于他们已严重触犯刑律,案件均已移送司法机关。检察机关已将三人依法逮捕并进入侦查起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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