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0阅读
  • 0回复

公证,走进邢台百姓家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8-15
第10版(各地传真)
专栏:地方热线

  公证,走进邢台百姓家
  陈国琦 邢思文
  河北南和县南韩村农民苏昆山投资7万多元养殖海狸鼠,有人问他,你第一次搞养殖就投资那么多,不怕闪失吗?苏昆山坦然地说,有公证给我撑腰,还怕啥。原来,他经过考察论证,从种鼠引进、技术指导,到商品鼠回收,都与某养殖场签了合同,办理了公证,连在村里建养殖场占地、用电、用水等事项都与村委会办了合同公证。如今,像苏昆山这样怀揣公证书闯市场的农民在河北邢台农村日渐增多。无论借贷、经商、办厂、承包、种植,还是赡养、抚养、继承、分家产,越来越多的农民想到了办公证。今年以来邢台市20家公证处为农民办理经济、民事类公证达20余万件。
  过去,不少农民缺乏法律意识,不了解公证的服务、沟通、监督、预防等职能作用,在经济交往中,往往凭口头“君子协议”。待到发生了纠纷,遭受了损失,才悔不当初。临西县王庙村村民孙某,与村委会签订了承包35亩荒地的合同,承包期30年,办理了公证。1年后小麦丰收,村里有人认为承包集体的土地便宜了个人,要求收回土地,另行承包。公证处闻讯,立即派人赶赴该村,宣讲合同法,指出公证的法律效力和单方中止合同要负的法律责任,使这份承包合同得以继续履行。
  南和县郝桥镇78岁的胡老太太,与嫁出去的独生女儿生活在一起。去年胡老太太想卖掉自己院里的一棵树,被侄子阻拦。胡老太太担心自己死后侄子与女儿争遗产,就托人向公证处求助。公证员亲自上门给老人讲清遗嘱公证的法律效力,按照老人的意愿办理了遗嘱公证。胡老太太感慨地说,老百姓过日子就怕是非上门,办了公证,就像有了“护身符”。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