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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月臣被害案一审审结 张国华等三人被判处死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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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8-16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李月臣被害案一审审结
  张国华等三人被判处死刑
  本报讯 7月31日上午,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大审判庭内座无虚席,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这里公开开庭审理了张国华等四人报复杀害东昌府区人民法院新区法庭副庭长李月臣一案(本报8月2日九版曾有报道)。经过7个小时的开庭审理,聊城中院当庭作出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张国华、李荣利、高廷飞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张国华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5000元;李荣利、高廷飞各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3000元;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传敏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2160元;以窝藏罪判处张传杰有期徒刑6年。
  李月臣是今年6月30日下午被张国华、李荣利、高廷飞三人殴打致死的。法院另查明:参与绑架李月臣的张传敏之兄张传杰在得知张传敏参与杀人之事后,唆使张传敏到枣庄躲藏,并于7月4日将张传敏接到自己家中藏匿,在接受公安人员讯问时隐瞒案情。
  该案发生后,聊城市公、检、法机关迅速行动,仅用1个月时间就完成了这起重大复杂的报复杀害法官案的侦破、起诉和一审审理工作,在短时间内使张国华等几名罪犯受到严厉惩处。(建波 世心 德鹏 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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