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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制”对“三部曲”说“不”——福州仓山区人大切实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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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8-16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二审制”对“三部曲”说“不”
  ——福州仓山区人大切实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
  郑国华 沈惠秋 林菊容
  七月二十日,在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两项议程激发起了委员们的审议热情。这两项议程就是听取和审议区政府落实《仓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决定》的情况、《关于〈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执行情况的报告》。
  这是委员们第二次审议这两项议题,是仓山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一府两院”报告实行“二审制”的第一批审议议题。
  仓山区人大常委会为彻底改变过去常委会会议审议中存在的“三部曲”(即会前调研走马观花、会中审议走走过场、会后结果不抓落实)状况,着力提高审议质量,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决定实行常委会会议审议“一府两院”报告“二审制”,即区人大常委会每次会议作出的审议意见,“一府两院”必须在下一次常委会会议上报告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二审制”还规定: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在审议的基础上拟定审议意见初稿,提交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在一周内将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送交“一府两院”;接到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后,“一府两院”应提出整改方案,并在二十日内以书面形式报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经主任会议审查后,交区人大有关委员会跟踪督办;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对“一府两院”落实审议意见情况进行审议表决,审议表决未通过的,责成“一府两院”继续办理,重新报告,再次审议。对同一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两次表决未能通过的,区人大常委会将依法向“一府两院”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提出质询。
  在五月十八日召开的仓山区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委员们听取了区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仓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决定》的情况报告,并进行了认真审议。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基础上,委员们一针见血地指出,仓山区所辖的各村委会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开展不平衡,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委员们建议,要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制度。村务公开内容和形式要到位,要变被动公开为主动公开,变事后公开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变重点公开为应公开的全部公开;要统一规范民主理财监督小组的机构名称、人员构成、数量及其职责,真正发挥民主理财监督小组作用,使监督机制不流于形式;要强化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加强经管站队伍建设;要加强对村级财务人员的培训,建立村级财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审议意见有的放矢,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会议最后形成了仓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仓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决定》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要求区政府在第三十五次常委会上报告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
  区政府对此很重视,接到区人大常委会发来的审议意见的当天,区长就马上召集区农业局有关领导开会,专题研究审议意见,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在本次常委会会议上,委员们对区政府提交的办理结果报告进行了二次审议,逐条对照贯彻落实情况。
  委员们认为,区政府对上次会议委员们所提建议的办理态度是认真负责的,措施是切实可行的,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二审制”对“三部曲”说“不”,这是仓山区人大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的一项有意义的创新。它不仅要求委员们在会前认真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对会议议题提出有见地的审议意见,而且也要求“一府两院”在会后认真办理常委会会议的审议意见,切实把审议意见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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