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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实的脚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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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8-16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特别报道

  今年四月,沈阳市委作出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城市的决定》,在全国率先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城市”的宏伟目标。“三五”普法以来,沈阳市大胆探索,用行动实践着对依法治市的不懈追求和坚定信念,请看他们迈出的——
  坚实的脚步
  本报记者 毛磊
  今年开春,辽宁省沈阳市最大的棚户区——皇姑克俭棚户区进行大规模改造,需要动迁6000多户居民。皇姑区政府根据这一地区人口密集、矛盾纠纷复杂等状况,提前组建了由法官、律师、公证员和房产部门专业人员参加的法律顾问组,就城市建设、动迁安置等重大法律问题进行论证,并及时化解和处理动迁中的法律纠纷,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从而保证了这个总投资12亿元的“民心工程”顺利启动。像这样的例子在沈阳还有很多。
  沈阳市委书记徐文才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沈阳作为老工业基地,正处于改革攻坚阶段,经济运行方式和管理方式的改革创新任务非常艰巨,利益调整所引发的热点、难点问题十分突出,这些任务的完成和问题的解决都要靠法制。沈阳作为区域性中心城市,要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必须加快与国际接轨步伐,必须提高经济社会生活的法制化水平,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城市。
  以法律制约权力
  记者在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看到这样一份通报,今年6月下旬,市工商局对15起违纪案件和违规问题进行公开处理,其中包括法库县大孤家子工商所7名执法人员在办案中,违反办案程序,罚款开“白条”,所长和副所长被通报批评及行政警告处分,并被扣发一个季度奖金。
  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996年在全国行政执法部门中率先推出了行政执法公示制,他们把14条执法线的工作职责、效率标准、举报渠道、惩处办法全部公示于众,以最大限度地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来约束执法行为,这种新的工作运行机制启动以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全国许多省市都学习推广。
  市工商局副局长包维杰告诉记者,为了保证执法人员真正履行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就必须加强执法监督。我们注重抓住关键点,把内外监督贯穿于执法的全过程,着重加强了执法作为监督、执法质量监督、执法效率监督、执法纪律监督,并对在执法中出现的“骄横症”、“懒散症”、“马虎症”等问题,公开批评和进行有针对性的思想整顿。近5年我们依照规定,公开处理了执法不廉、遵纪不严的干部118名,对全体执法人员起到了较好的警示和教育作用。
  现在,沈阳市各个执法部门正是这样强化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他们以防止特权、越权、滥用权力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体系,严格执法要求,严肃执法纪律,实行规范化管理,正逐步建立有效的制约、激励机制。比如,在实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基础上,开展任期内审计,推行重大决策失误追究制等等。
  沈阳市政府今年还在着手转变政府职能,合理划分事权,理顺管理体制,规范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审批制度改革。目前,市政府已对现有的1172项审批权进行了重新确认,将其中45%无法可依或不应该由本级管理的审批权予以取消或下放给基层,其余55%的审批权重新确认执法资格。
  把法律交给人民
  把法律交给人民,使群众成为法治城区最有力的参与者,是沈阳皇姑区普法工作始终坚持的方向。5年来,他们坚持每年对社区干部进行一次培训,提高社区干部的法律素质,使社区干部成为活动在群众中的普法宣传员。
  记者看到,他们在全区设立了478块以“把法律交给人民”为通栏标题的普法宣传板,开展“每月一法”宣传活动,以案例、普法漫画等形式,宣传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每月一法”宣传板成为小区、市场、校园、厂区内的一道亮丽风景。
  随着社区建设和发展,皇姑区及时将依法治区工作重心下移。今年,他们又在全区实施了“法治明白工程”创建活动。通过送法到社区、送法到家庭、组建法律志愿者服务队和举办社区周末民主夜话等系列活动,激发人民群众参与城区建设发展的主人翁意识,力图在全区营造出人民明明白白守法、明明白白维权、明明白白监督的法治氛围。
  沈阳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韩广生向记者介绍,“三五”普法以来,我们把领导干部、企业经营者、执法人员和青少年作为重点普法对象,加强法律学习和培训考核。今年我们制定了《沈阳市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学法暂行规定》,上半年已经组织了两次市局以上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下半年还将开办两期领导干部法律培训班,以此加大领导干部的学法和培训力度。从执法人员这个层次看,各行政执法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宣传部门专业法,前不久,还在全市对会计法进行了大规模的宣传。沈阳市在基层创造性地运用“普法一条街”、“普法辅导站”、“法制下乡”、“法律明白人”和开展法律“六进”(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进家庭、进部队)活动,有力地推进了“三五”普法的深入。
  用法律维护权益
  在沈阳苏家屯区,记者听到这样两个学法用法的小故事。
  王纲村村民付万海从某种子公司买回了“西安绿茄”种子,种植到自己的3亩地里后,结出的茄子与当初介绍的有较大差距,他便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这家种子公司索赔了1600元,从而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
  王纲乡首富新开河村生产的西红柿以其优良的品质赢得市场后,不少外地菜农纷纷打起新开河的旗号,致使新开河西红柿声誉一度受损,市场也受到冲击。危急时刻,村里果断决定,依据商标法为本村的西红柿注册了“新开河牌”商标,成为沈阳市第一个注册的农产品商标。从此新开河村农户自身利益受到了法律保护,这里的西红柿又开始远销周边省市。
  记者特别注意到,沈阳市将依法治理作为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大东区珠林街道爱群东社区在完善社区功能中注意建立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以“调解纠纷不出社区,法律咨询不出社区,法律援助不出社区,律师服务不出社区,办理公证不出社区,普法教育不出社区”的“六不出”作为载体,把法律服务落实到社区。现在全市已有75%的社区基本实现了社区居民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今年春,沈河区政府制定了加强社区民主法治建设的意见,为沈阳市出台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
  正如沈阳市委书记徐文才所说的,人民群众已经由原来单纯学法转变为主动依法参与管理社会事务,主动依法参与政府决策,主动依法维权,主动依法监督。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城市的实践中,人民群众既要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又要自觉参与,积极监督。近年我市实行了群众旁听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使群众体会到了“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市区两级人大代表联系社区制度的实行,也使人民群众参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城市的权利得以充分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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