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9阅读
  • 0回复

拖欠外地企业200万元 法院多次执行无结果 融安县政府无视法律借钱不还 县委书记说登报了还可增加“知名度”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8-16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监督热线

  拖欠外地企业200万元 法院多次执行无结果
  融安县政府无视法律借钱不还
  县委书记说登报了还可增加“知名度”
  广西壮族自治区融安县政府为筹建糖厂,向广东省一家企业借款200万元,长期拖欠不还,并拒不执行法院的调解,县委书记甚至不在乎媒体曝光,在社会上造成很坏影响。
  1995年9月6日,广西融安县政府以“筹建糖厂资金短缺”,需“借款应急启动使用”为名,由主管副县长廖克非和糖厂筹建处办公室副主任滕剑华出面签字订约,向广东省吴川市林屋机械厂借款200万元,借款期限1年。林屋机械厂在协议签订后第二天即分3笔将200万元借款汇到融安县。
  但融安方面收到款项后,糖厂迟迟没有建起来,钱却很快花光了。借款到期后,林屋机械厂多次派人到融安催还,都空手而返。无奈,他们只好依法将融安县政府告上了法庭。
  借债还钱,天经地义。此案经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原、被告双方对借款事实和还款义务均无异议。经法庭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还款协议:借款本金和利息,由被告于1998年8月前全部清偿还给原告;逾期不还,双倍罚息。
  然而,调解生效后,融安县政府却还是拖着不还。林屋机械厂依法申请法院执行。至记者采访时,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4次派员前往执行,长途跋涉,往返数千公里,总共才执行了5.8万元。在几次执行过程中,融安县有关领导不是避而不见,就是推说要开会一走了之。
  去年7月上旬,执行人员冒着酷暑来到柳州地区车管所,拟查封(活封)融安县政府的一辆小车,车管所将消息通报融安县政府。执行人员找到县长于开林,于不耐烦地说了一句“没有钱,我要开会”,转身就走。
  最近,记者就此事采访了中共融安县委书记龙定茂,他以一种满不在乎的口吻说:借款是事实,欠债久拖不还也是事实,就是没有钱还;你要登报还可以增加我们的“知名度”呢。如果不是亲耳所闻,我们真不敢相信这话出自一位县委主要负责人之口!
  法制日报记者 李矗
  通讯员 冼汉瑞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