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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组审议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修正案和引渡法草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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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8-24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分组审议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修正案和引渡法草案
  本报北京8月23日讯 记者胡健报道:今天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分组审议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和引渡法草案。
  委员们在审议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时认为,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内外侨情的发展变化,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在法律中加以体现和规定,因此现在对这部法律进行修改,使之完善是必要的和及时的。一些委员对归侨、侨眷身份认定的法律规定提出自己的看法。奉恒高委员提出,在修正案草案中增加了身份认定的条款,很有必要,但规定过于笼统,建议进一步具体化,增加认定内容的条款,以便于操作。徐敦信委员认为,对新华侨如何认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应抓紧时间,制定出具体实施办法。梁广大委员提出,对华侨、归侨等身份的认定工作要认真加以法律规定,如果处理不好,会带来负面影响。
  委员们在审议引渡法草案时认为,制定引渡法,为我国引渡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有利于促进我国同外国更好地开展刑事司法合作,对维护我国主权、打击犯罪具有重要意义。谢安山委员提出,引渡法的制定应具有可操作性。顾金池委员提出,对引渡过程中被引渡人的安全保护的责任,要考虑是否在法律中有所规定。江村罗布委员提出,草案规定如果请求国撤销、放弃引渡请求,或提出引渡请求是错误的,应当对被请求引渡人承担赔偿责任。被请求引渡人通过何种途径和方式,取得请求国的赔偿,草案未明确规定。建议明确依据什么法律赔偿,以保护被请求引渡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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