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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以善小而不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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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8-27
第3版(读者来信)
专栏:读者论坛

  勿以善小而不为
  辽宁东港市 王建东
  据媒体报道,沈阳市某居民小区道路上有一下水井,一段时间,井盖一踩就翻转,行人稍不注意,就会掉到井里。有一居民曾经两次踩翻井盖摔倒受伤,小区一住户车辆轮胎也曾被井口卡住,但每次井盖翻转后都是重新复位就算完了,谁也没有向有关部门反映。
  按理说,发现下水井盖出了毛病,打个电话找有关部门派人来修就是了,既不用劳神费力,又不用破费钱财。但就是这样一件只需举手之劳的小事,在致人受伤前的很长时间内也没人去做,实在令人深思。毋庸讳言,时下,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社会上有些人头脑中利己主义思想越发严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对个人没好处,即使是举手之劳,也不愿干。于是,在现实生活中,便时常可见这样一些现象:乱倒垃圾无人过问,损坏花草树木无人制止,公共场所长明灯、长流水无人理会……对这些动动手、张张口就能解决或者有可能解决的事情,有些人为何视而不见,麻木不仁?说穿了,无非是因为受损的是公共财产或他人利益,如果是自身利益遭到损害,即便再小,也会“挺身而出”的。
  我们每个人都是社会大家庭中的一员,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是我们共同的奋斗目标。因此,我们每位社会成员,都应该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从自身做起,共同携手创造一个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友爱、互助的社会氛围。如果大家都“只扫自家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我们赖以生存的社会环境将会成为什么样子?
  有句话说得好:勿以善小而不为。只要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有利,哪怕是不起眼的小事,我们也应该自觉、主动地去做。只要我们社会的每一个成员都身体力行地去做好事、善事,我们的思想境界就会不断地得到升华,我们的社会就会变得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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