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8阅读
  • 0回复

京城,摇摆的婚姻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8-30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京城,摇摆的婚姻
  高艳芳 赵淑华
  近年来,北京的离婚案件呈现出以下特点:
  女性提出离婚的增多
  女性提出离婚的占离婚总数的60%左右。尽管妇女在社会、家庭中的地位有所提高,但女方在完成正常的社会工作以外,还要承担繁重的家务劳动,抚养、教育子女等义务,如果男方不理解、不承担家庭的义务,必定对女方的心理造成伤害,影响夫妻感情,迫使女方提出离婚。
  争夺财产和子女抚养权的案件增多
  夫妻双方,当一方不完全掌握家庭的具体经济状况时,共同财产的范围和数额很难确定,双方又往往争执不下。同时,由于夫妇只有一个孩子,争夺孩子抚养权的现象较为严重,尤其是在对男孩子的争夺上,男方及其家人表现得尤为突出。
  第三者插足导致离婚的占五成
  近年来,在不断增加的离婚案件中,因第三者插足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占相当大的比例,且上升为引起离婚的主要原因。从法院系统有关离婚案件的分析来看,第三者插足的占50%。通过对这些案件的分析,第三者插足的危害性不可低估,它破坏的不仅仅限于家庭或某个个人的正常生活,广义地说也是一种社会公害。
  下岗使原本低质的婚姻雪上加霜
  因下岗引起离婚的数量明显增多。在有的下岗职工的家庭,下岗的一方产生自卑心理,情绪压抑,而另一方则将下岗的一方当成包袱,不能在心理上、精神上给对方更多的安慰和鼓励。随着家庭收入的减少,夫妻矛盾加深,最终只能以离婚来终结婚姻关系。
  再婚者离婚的明显增多
  近年来,在离婚案中再婚者离婚的现象明显增多。分析表明,再婚者因婚前相处时间短,相互了解不够,婚后又未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同时在子女的教育问题上,再婚的双方容易发生分歧。种种先天不足导致婚姻破裂。
  受伤害最大的是孩子
  家庭破碎了,孩子没了家,父母离异,孩子似乎总得失去一方。许多离异夫妻把孩子当做制约对方的砝码,以不让对方见孩子作惩罚,这样做的结果,损害了无辜孩子的感情。
  离婚父母,谁能给孩子完整的快乐
  中年人提出离婚的占很大比例,而他们的孩子正处在成长时期,孩子正需抚养教育。一旦婚姻关系解除,抚养孩子的女性要挑起既当妈又当爹的重担。女性天生便有爱子情结,离婚过程中女方主动要求抚养孩子的占74%,而根据孩子的生理、心理特点,法院也往往将孩子判给母亲抚养。这尽管保护了离婚妇女的子女抚养权,但随之而来的,是女性抚养孩子所付出的辛劳与自身工作负担之间的漫长挣扎。同时,女性还要独自承受精神上的孤独、经济上的困难和世俗的偏见。在这样一个还来不及创造“温馨”的单亲家庭中,孩子往往容易走上邪路。
  单亲家庭,力争给孩子一个温馨的家
  单亲家庭的父亲或母亲,应多给孩子一点温暖,少一点冷漠,多一点关怀,少一点悔恨,让孩子同正常家庭的孩子一样健康成长。随着社会的发展,离婚也是公民的一项合法权益,如果双方感情确实破裂,不能再继续共同生活,离婚不是一件坏事。但是,应该指出,夫妻虽然离异了,但在孩子面前所担当的角色没有变,让孩子感受到正常的父爱和母爱很重要,离异夫妻不要互相诽谤,不要让孩子在夹缝中生存。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