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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仲裁促进发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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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8-30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依法仲裁促进发展
  昆仑
  1995年9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吸取了我国涉外仲裁40多年的成功经验,以现代商事仲裁的原则和理念统一规范中国的仲裁制度,在对国内仲裁进行根本性的变革的同时,充分肯定并确认中国涉外仲裁制度,成为我国仲裁法制发展史上的里程碑。
  仲裁法实施五年来,已取得巨大的成绩。现依法重新组建的仲裁机构已达148家。各地新组建的仲裁委员会依法受理并审结了大量的经济贸易纠纷,有力维护了广大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对于维持正常的经济贸易秩序,推动我国经济贸易的进一步发展及投资软环境的改善,无疑都起到了不可估量的积极作用。
  同时伴随着仲裁法的贯彻实施,一些问题也在实践中随之出现,这些问题也必然要通过实践去解决。
  中国最早的两个涉外仲裁机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在贯彻实施仲裁法中发挥其自身的优势,在经办各类型涉外仲裁案件的同时,顺应商界的要求,参考国际惯例,适时修改其仲裁规则,扩大受案范围,已全面担负起快速高效地解决经济纠纷、维护广大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责任和义务。它们的实践已充分说明法律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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