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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仲裁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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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8-30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把仲裁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 杨景宇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1994年8月31日通过,1995年9月1日开始实施,至今已经5年。仲裁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新的解决经济民事纠纷的法律制度的确立。5年来,新的仲裁事业从无到有,由小到大,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道路;全国的广大仲裁工作者不辱使命,不畏艰辛,作出了无私的奉献。
  ——仲裁工作体制已经基本形成。5年来,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和国务院的要求,包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在内,全国已经成立了154个仲裁委员会,彻底改变了原来分散在几个行业的行政仲裁体制,分布比较合理,覆盖面比较广,基本上满足了服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适应及时解决经济民事纠纷的需要。全国仲裁委员会现有委员2100多人,工作人员1300多人,仲裁员1.8万多人。这支仲裁工作队伍,既有有关国家机关的领导,又有多年从事法律服务的同志,还有来自经济贸易等专业的专家,无论思想素质还是专业素质都是比较高的。各仲裁委员会从一开始组建就力争做到高起点、新形象,通过建章立制、严格自律和社会监督,逐步在社会上赢得了良好的声誉。
  ——仲裁法律制度正在逐步完善。5年来,国务院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一系列有关仲裁工作的文件和司法解释。1996年6月颁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的通知》,要求有关行政机关对标准(格式)合同、合同示范文本中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条款,依照仲裁法的规定予以修订。这个文件的核心就是按照仲裁法的要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各个领域大力推行仲裁法律制度,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几年来,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许多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保险、银行、建设、工商等系统下大气力规范各类经济合同,积极开展了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的工作。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今年3月在青岛召开了全国保险仲裁工作现场会议。有的市人民政府还提出,在今后一两年内全市规范合同示范文本普及率要达到90%以上,经济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明确约定仲裁的要达到80%以上。各仲裁委员会还认真开展了适用仲裁法的研究工作。
  ——积极开展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的活动。5年来,全国各仲裁委员会累计受理案件达到2.2万件,案件标的额达到420多亿元;其中1999年,全国各仲裁委员会共受理案件7394件,案件标的额达到近167亿元。各仲裁委员会坚持从维护改革、稳定、发展的大局出发,坚持质量、效率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通过依法仲裁经济民事案件,其中包括解决一些热点、难点、群体性的突发案件,为政府排忧,为当事人解难,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广大人民群众的仲裁意识不断增强,许多当事人逐步扭转了不知仲裁、不信仲裁的观念,开始信服仲裁,选择仲裁。5年来,仲裁案件的自动履行率高达80%,这有力地说明各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质量总的来看是比较高的。
  在世纪交替、千年更新之际,我国的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发展到了关键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作、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以及加入WTO将面临的新形势呼唤着仲裁制度发挥更大的作用。仲裁工作既面临着严峻挑战,又有着新的发展机遇,作为新一代仲裁人肩负着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使命。
  首先,充分发挥仲裁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的作用。仲裁法是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对原有计划经济体制下经济纠纷行政仲裁制度作的重大改革。大力推行仲裁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包括解决经济民事纠纷机制在内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各项机制,是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客观要求,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的具体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市场主体依法进行经济活动,要求公正、快捷、便宜地解决经济纠纷。仲裁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运用市场经济的规律,组织市场经济的专家,采取市场经济的办法,解决市场经济的纠纷,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内部自我完善的重要机制。由于仲裁具有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志、一裁终局、程序便捷、成本低廉、方式灵活、为当事人保守秘密等一系列优势,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护和促进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最大程度地减轻和防止因经济纠纷带来的负面影响,正在并越来越被有关部门、组织所重视,受到当事人的欢迎。因此,全社会应当进一步提高仲裁意识,逐步把选择和支持仲裁作为解决经济民事纠纷的重要手段。仲裁工作者要牢固树立自觉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的观念,深入市场经济的最前沿,为党和政府领导经济建设出谋划策,为当事人做好经验教训的总结工作,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第二,必须把提高仲裁质量放在整个仲裁工作的首位。仲裁质量直接关系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关系到仲裁委员会的生存和发展,关系到仲裁事业的兴衰存亡。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和仲裁员都要严格依照仲裁法办事,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肃认真地解决每一件经济纠纷,努力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裁决公平合法合理,尽可能把当事人的经济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使当事人心悦诚服。
  第三,进一步加强仲裁队伍的建设。选配好仲裁委员会的班子是做好仲裁工作、发展仲裁事业的组织保障,有关市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聘任和管理仲裁委员会委员,对于仲裁委员会在发展中存在的人财物的困难,继续给予积极的领导和支持。仲裁员的素质直接关系到仲裁的声誉和质量,各仲裁委员会要采取有效措施,狠抓仲裁员队伍的思想作风、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培训教育和监督,努力提高仲裁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真正建立一支政治可靠、品德高尚、办事公道、作风正派、业务精干的仲裁员队伍。仲裁员的业务水平固然很重要,但最重要的是政治素质。如果仲裁员不公道正派就谈不上公正执法,更谈不上高质量的仲裁。对仲裁员的监督宁严勿宽,要执法如山,保证仲裁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四,社会各方面要积极支持仲裁事业。仲裁事业事关全局,事关大局,涉及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各个领域,需要党委政府继续加强领导,需要有关部门、组织和社会方方面面的支持。实践证明,凡是党委政府加强领导,有关部门、组织和社会方方面面积极支持的,仲裁事业的发展就比较顺利。今后,各级政府要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帮助仲裁委员会开展工作。
  当前,举国上下都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并努力贯彻江泽民总书记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民是法魂,只要把“三个代表”作为仲裁事业的根本指导思想,开拓创新,奋发进取,我们就一定能把有中国特色的仲裁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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