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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人为的漏损现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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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03-20
第6版()
专栏:

防止人为的漏损现象编辑同志:
去年九月间,一万箱(两万听)沈阳油脂化学厂出品的甘油经由中国化工原料公司大连驻在所从大连装船运到上海。这批甘油损漏达九千四百三十公斤。仅在轮船舱底和公司的仓库地板上积储的漏油即达二千公斤,而且都已变质损坏,损失重大。一万箱甘油几乎没有一箱没有渗漏的,其中完全漏空的就有三百二十听。渗漏原因,主要是盛容器不牢和包装不善。如装甘油的铁桶是由劣质的马口铁皮制成,经不起二十公斤的重量,加上长途运输搬卸,桶身裂开;桶身焊接得不好,甘油从焊接裂口处漏出;每箱合装两听,箱底两边没有衬垫的东西,且有空隙,两个铁桶互相磨擦,有的就破裂了;有的装箱工人将铁钉误钉在铁桶上,油就从小孔中流出。
这些损失是完全能够避免的。问题在于:有关部门对国家资财缺乏责任心。甚至有人认为货物已经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保了险”,渗漏破碎有保险公司赔偿,因而不去妥慎包装,不去积极防止途中可能发生的损失。这种态度显然是错误的。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举办的运输破碎渗漏险,是保障货物在运输途中如果遭受意外事故,得由公司负责补偿损失。但这并不等于保了险以后,投保户便可以对国家财产采取不负责任的态度。道理是很明显的:损失了的器材仍然是国家的物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支付的资金也还是国家的资金。我建议有关企业,认真改善运输物资的包装和搬运装卸工作。 戴子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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