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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信用合作社达十三万多个 农村中高利贷的活动地盘已大大缩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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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03-21
第1版()
专栏:

全国信用合作社达十三万多个
农村中高利贷的活动地盘已大大缩小
【新华社二十日讯】目前全国农村已建立信用合作社十三万多个,比一九五三年底增加十二倍以上,基本上完成去冬今春的发展计划。现在全国约有百分之六十以上的乡平均每乡都有了一个信用合作社。乡乡有信用合作社的县已有四百多个。在发展较快的山西省,信用合作社的业务活动已遍及百分之九十四的乡和行政村;在湖北、陕西、吉林等省,都有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乡和行政村开展了信用合作社的业务活动。在这些省内,广大农村中已组成由国家银行领导、以信用合作社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的农村金融网。一九五三年底只有两个信用合作社的浙江省,现在信用合作社发展到四千七百多个。云南、贵州等省的信用合作社也由一九五三年底的十多个发展到数千个。全国信用合作社的社员已超过七千万人,比一九五三年底增加十一倍。从一九五四年到现在,各地共训练了信用合作社干部三十多万人,基本上满足了信用合作社大发展的需要。
信用合作社在扶助农业生产、打击高利贷和吸收农村闲散资金方面,已成为国家银行在农村的强有力的助手。到一九五四年底,信用合作社的股金和存款余额共二亿八千七百多万元,相当于国家银行同时期存款余额的一半以上。一九五四年发放贷款累计共三亿一千四百多万元。其中,山西、湖南、福建等省信用合作社发放的贷款已相当于国家银行农业贷款的三分之二左右。在去冬今春粮、棉、油料收购时期,各地信用合作社吸收农民存款然后转存银行的共两亿多元,相当于同期国家银行粮棉优待储蓄存款的百分之七十二点五。
【新华社二十日讯】在信用合作社发展较快的地区,农村高利贷的活动地盘已大大缩小。据中国人民银行在山西、吉林等七个省一百五十九个乡和行政村的调查,一九五三年这些乡、村没有建立信用合作社时,借高利贷的农户共有二千五百七十户;一九五四年建立信用合作社以后,借高利贷的减少到八十户。热河、黑龙江等四个省的三十九个典型乡、村内,高利贷的户数和放债金额也比一九五三年减少百分之九十以上。这些地区的高利贷资金逐渐向农业、副业生产转移,或者存入信用合作社。据山西、吉林等省五十七个乡调查,共有二百八十七户高利贷者因无法活动,把高利贷资本共三万多元存入了信用合作社。
在信用合作社的影响下,农村一般私人借贷的比重在逐渐缩小,借贷利息也在下降。山西省石屯、赤社、百尺等十四个信用合作社业务所及的三十个乡内,一九五四年和信用合作社初建立时比较,私人借贷金额下降到百分之零点三。一般地区的私人借贷利息,大都已由五分甚至二十分下降到三分以下或二分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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