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9阅读
  • 0回复

《仲裁法》实施5周年座谈会在京召开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8-31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仲裁法》实施5周年座谈会在京召开
  据新华社北京8月30日电(记者张毅)今年9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实施5周年纪念日。今天下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在人民大会堂召开“纪念仲裁法实施5周年座谈会”。
  《仲裁法》是我国第一部单行的仲裁法律,第一次将我国的仲裁制度完整地以国家立法的形式确定下来,明确了仲裁的协定性、民间性、独立性、专业性、一裁终局性等专有特点。座谈会与会者在发言中指出,5年来的实践证明,《仲裁法》是适应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与国际通行的仲裁制度接轨、解决纠纷的一部重要法律。
  据了解,《仲裁法》实施5年来,我国的仲裁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目前,全国已经重新组建了148家仲裁机构,加上已有40多年历史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共有150家仲裁机构。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