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1阅读
  • 0回复

地方机构改革中值得注意和防止的问题: 行政机构还未消肿 事业单位已经膨胀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9-03
第3版(读者来信)
专栏:观察台

  地方机构改革中值得注意和防止的问题:
  行政机构还未消肿 事业单位已经膨胀
  目前,省级以下各级地方机构改革即将在全国各地全面展开,但有一个现象应引起各级党委、政府和机构编制部门的重视,这就是自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公布以来,一些地方和部门从自身利益出发,在地方机构改革还未开始之前,通过各种方式使一些事业单位逐渐膨胀起来。有人称之为:行政机构继续“冻”下去,事业单位赶紧“动”起来。具体表现在:
  职能膨胀。有些地方和部门通过各种形式将本属于行政机关的政府职能转移到各类事业单位,将一些涉及创收、收费的行政职权交由事业单位来行使,特别是通过一些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来行使行政执法权,有的甚至明文将行政职能写入事业单位的“三定”规定中。有些地方和部门将一些本应与政府分离的各类社会中介组织的社会职能,千方百计地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仍保留在各类事业单位当中,有的甚至将已经脱钩的社会中介组织的某些职能重新收回到事业单位。有些地方和部门将一些企业单位的经营事务揽来由事业单位承担,或将企业单位冠以事业单位的名称,按照事业单位甚至行政机关模式管理。
  机构膨胀。事业单位职能的膨胀,必然带来事业单位机构的膨胀,造成一些地方和部门机构个数的增加和规格的升级。一些地方和部门将一些面临走向社会的各类中介组织性质的事业单位,通过更名、挂牌和增加职能等形式保存下来,以便躲避脱钩改制。一些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人员分流任务相对比较重的地方和部门,已事先设立了一些事业单位,以便在机构改革中接收分流人员。还有一些地方和部门借事业单位改革之名,随意提高这些单位的规格、增加内设机构和管理层次。
  人员编制膨胀。职能和机构的膨胀,加上即将面临机构改革的大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必然带来人员编制的膨胀。一是人员已经流向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将要吃“皇粮”的事业单位。如一些行使了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特别是一些暂定为自收自支的各类执法机构已经人满为患。二是人员已经流向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将被保留、充实或将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三是人员已经流向教育、卫生和社会保障等“旱涝保收”的事业单位。
  笔者认为,如果上述现象不立即加以制止,新一轮地方机构改革必将重蹈“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覆辙,事业单位也将不堪重负。当务之急是要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各级党委、政府和机构编制部门应严格按照各项政策规定,进行一次全面的、自上而下的检查,制止和纠正各种违纪、违规现象,为新一轮机构改革和人员分流打下良好的基础。
  江西新余市编制委员会 谌赤军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