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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缘何告政府——对辽宁几起产权纠纷案例的透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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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9-05
第10版(各地传真)
专栏:记者观察

  企业缘何告政府
  ——对辽宁几起产权纠纷案例的透视
  本报记者 冯 奎
  政府屡屡成为“被告”
  今年6月,抚顺市木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明栋一纸诉状将抚顺市轻工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抚顺市经济委员会和抚顺市政府告上法庭,核心内容是“还我企业”。张明栋原是国有抚顺市木器厂的厂长。1997年底,抚顺市发动放开放活中小企业的改革,第一个“吃螃蟹”的张明栋,买下了自己所在的木器厂。其后工人接连上访反映张明栋的问题,检察院也介入调查。一番暴风骤雨袭过,张的“罪名”虽然没有成立,却失去了自己的企业。抚顺市经委在抚顺市木业公司门前贴出公告:将企业收回国有。
  张明栋状告抚顺市政府,并非为了标新立异。在辽宁的一些地方,企业“卖”出或是“租”出去,一旦买受人或是承租人在经营过程中遇到问题,政府部门总是将企业收回“国有”了之。接下来,买受人或承租人上告、上访,直至告上法庭——如今也渐成此类企业的“一景”。
  在沈阳,程文买下国有企业沈阳市微电机厂。随后,大东区政府一纸通告贴在工厂墙上,宣布将企业收回国有。程文只得四处上访。在去年和今年的全国政协会议上,4名全国政协委员就他的问题两次作出提案。无独有偶,在丹东,多次荣获辽宁省杰出青年企业家称号的王峰,租赁了丹东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租赁期未到,上级部门强行宣布中止租赁合同。王峰投告无门,最后也诉诸法律。
  “企业家告政府”的背后
  在抚顺,说起张明栋,政府官员有一致的评价:他当国企厂长那会儿,和政府部门配合得很好,谁料到今天他竟然把政府告上法庭?原先担任沈阳微电机厂厂长的程文,由于四处反映自己的“遭遇”,变成了当地“不受欢迎”的人。可早些年,他同上级部门的关系也非常好,由此还当上了沈阳市政协委员。就此,辽宁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高闯分析说,辽宁各地出现的企业告政府案例,不少是和企业“转制”改革联系在一起的。过去企业都是政府怀里的孩子,儿子告老子,这还了得?如今,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作为卖企业的一方,张明栋或程文作为买企业的一方,是各自独立、平等的民事主体。一定程度上,企业家告政府,政府成被告,说明我国的企业改革正在逐步走向深入。
  正确对待企业家告政府现象,首先要把企业家看作平等的民事主体。王峰的租赁合同被中止了,他到省政府反映情况。丹东市闻讯后很快化解矛盾,避免企业受到更多损失,也维护了政府的形象。但记者在采访中也感到,对于企业家告政府,不少地方的政府部门并没有充分的心理准备。记者曾就程文和大东区政府的纠纷进行采访,一位曾经非常支持程文的官员说:程文若不告,事情还能解决,他把沈阳市的事情告到了北京,损坏了政府的形象,再也不用搭理他!甚至有人说,这样的企业法人告政府,政府会明里暗里要求司法机关出面,对企业家进行各种审查,目的只有一个:你先告倒我,还是我先搬倒你!
  政府如何应对
  不管结果如何,成为“被告”这件事确实让政府部门“窝火”。沈阳市经贸委一位副主任谈道,对于转制后的企业,我们尽力克制自己,把“手”藏在“袖筒里”,到后来“出手”也是万不得已。沈阳微电机厂的产权出让给程文后,因为私营业主在经营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工人上访不断,影响了社会稳定,政府部门这才决定收回企业。抚顺市经委和丹东市方面也是以工人上访为由,收回或中止了与企业的租赁合同。
  中国社会科学院黄速建研究员曾到辽宁考察政企纠纷的问题。他说,在许多情况下,政府部门“出手”干预企业的发展,是有必要的。比方牵涉到社会稳定和职工权益保障这类问题,该出手时就应出手。问题的实质不是政府部门出不出手,而是能不能做到依法出手,按照经济规律办事。
  记者不止一次听到政府部门的意见:“是政府就理所当然有权力下命令解除合同。”可是,沈阳市第三律师事务所主任孙长江说:从政府和企业家的几起纠纷来看,不排除企业家自身的品质和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着严重的问题,但是政府部门强行收回企业,也留下了明显的漏洞。
  新的政企关系,客观上要求政府调整自身的行为,提高管理企业的水平。过去,政府部门一出手、一张口就是强制性的行政命令,今后,越来越需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去管理企业。辽宁省副省长陈政高说,企业家告政府的现象提醒我们,政府如何管理企业,这项工作正在遇到新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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