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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波签订今年交换货物和付款协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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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03-22
第1版()
专栏:

中波签订今年交换货物和付款协定
【新华社二十一日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波兰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了进一步发展两国间的贸易关系,加强两国间的友好合作,以求得共同经济高涨,双方代表经过友好融洽的谈判,在一九五五年三月二十一日在北京签订了一九五五年中波交换货物和付款协定。根据这个协定,中国将供应波兰矿产类、畜产类、食品类、茶叶类等国民经济所必需的商品。波兰将供应中国成套设备、五金钢材、机械、车辆、化工原料等国民经济所必需的商品。
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这个协定上签字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副部长徐雪寒;代表波兰人民共和国政府在这个协定上签字的是波兰人民共和国贸易代表团团长、波兰对外贸易部副部长包列斯瓦夫·高伦斯基。
参加签字典礼的,中国方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部长叶季壮、外交部部长助理何伟和对外贸易部有关的局长、副局长。波兰方面有:波兰人民共和国驻华大使基里洛克,波兰驻华大使馆商务参赞高尔德格若伯和波兰人民共和国贸易代表团全体团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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